中新網湖州6月23日電 (記者 袁爽 實習生 陳穎 通訊員 吳名) 俗話説“朋友妻,不可欺”。可就有這麼一個人,酒後喪失理智,強姦了來借宿老鄉的女朋友。而當老鄉帶著人找他算帳時,他竟然自己報了110。近日,楊某被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楊某今年37歲,貴州遵義市人,幾年前來到湖州織裏,靠在童裝廠打零工為生,老婆在嘉興桐鄉打工,夫妻分居兩地。今年1月19日,在織裏鎮的一遊戲房門口,楊某遇到了老鄉小周和他的女朋友小李。兩人閒談後,小周便提出想到楊某處借宿。因為是一個人住,楊某便答應了。當日,小周便帶著小李來到了楊某的住處。
楊某的租房位於織裏鎮郊的一戶農民家中,只有一個房間和一張床。為安頓小周和小李,楊某特意購買了棉胎,在地上打起了地鋪。第二天晚上,楊某買了菜和酒招待小周和小李,三人一直喝到九點多才結束,楊某喝了八兩多白酒。十點多,三人開始睡覺。可酒後的楊某躺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一個多小時後,楊某起來上廁所。回到房間後,楊某開始對小李動手動腳。小李被驚醒後,趕忙叫醒了睡在旁邊的小周。
看醜事敗露,楊某不但不知收斂,反而向小周提出更離譜的要求,要讓小李睡到床上陪他一夜。小周和小李見此,憤而起身,穿衣後準備離開。可當兩人出門走在樓梯上時,楊某竟手持匕首,攔住兩人的去路,逼他們回他的房間。三人僵持中,小周乘機一人逃離,而小李在楊某的威逼下退回到租房。之後,楊某不顧小李的掙扎求饒,強姦了小李。淩晨一點多,小周帶了一些老鄉來到楊某的租房,找楊某算帳。為避免被打,楊某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10。隨後,楊某被趕到的警察帶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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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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