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
備受公眾關注的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以6000元嫖宿不滿14周歲幼女何某一案,從最初盧玉敏被認定為嫖娼到以涉嫌強姦罪被批捕,盧玉敏這名昔日的局級官員就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日前,接受指定管轄的宜賓市翠屏區法院已開庭審理此案。
網民舉報嫖幼案浮出水面
2009年5月7 日17時14分,一位網民在零距離網絡發出題為《宜賓縣白花國稅局局長嫖宿幼女》的帖子。發帖者以知情人的身份講述: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某某嫖宿幼女,之後花了60萬元買通關係得以獲釋。
一時間,該帖憑藉上萬的瀏覽量和幾百名網友的回復在零距離網絡時常被置頂。
5月9日,在宜賓縣公安局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真相”開始逐步浮出水面: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與一名13歲中學生小何發生性關係,6名涉案人已受到處理。在這次通氣會上,宜賓縣警方公佈了調查後的結論:盧玉敏事前並不知道小何未滿14周歲,因此,盧玉敏“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
新聞通氣會上的結果,被全國各大媒體和網絡紛紛轉載,對盧玉敏一案的評論也鋪天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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