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花錢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被警方拘留,隨後被雙開。近日,宜賓市翠屏區法院不公開審理此案,盧玉敏被控強姦。
2008年12月20日,經牟某介紹,盧玉敏以6000元的價格,與該縣一名13歲中學生何某發生性關係。三個月後,何某在姑媽的陪同下來到派出所報案。
今年5月9日,宜賓縣公安局認定盧玉敏的行為屬於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滿14周歲幼女而嫖宿,不構成犯罪,決定對他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0元;而牟某則因涉嫌介紹婦女賣淫被批捕。警方的結論引來網民質疑。
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接受指定管轄負責辦理盧玉敏案。7月16日,該院刑庭一名法官稱,由於案情涉及個人隱私,法院採取了不公開開庭審理。這位法官説,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時是以強姦罪起訴,但也有人認為是“嫖宿幼女罪”。“法院會依照法律公正判案,總之,案件在法律適用上有爭議,法院目前對此案的審理非常慎重。”
四川義言律師事務所律師姚稚誠負責為盧玉敏辯護,昨天他説還沒接到宣判通知。(據《成都商報》報道)
相關鏈結:
責編:扈玲娟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