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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酒後駕車撞死人續:警方7小時後檢測遭質疑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10:3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南方日報   

  24歲的曾俊傑,已于6月29日晚搶救無效身亡。奪取他性命的,是28日淩晨2時許的一場車禍(本報曾有報道)。昨日,記者從其家屬那裏得到一份《司法鑒定報告書》,上面的檢測報告顯示,肇事交警撞人時,屬酒後駕駛。據悉,檢察院將對此案進行調查。

  肇事交警酒後駕駛檢測時間疑雲未解

  昨日,曾俊傑的父親曾錫祺坐在廣州黃埔一家名叫湘天賓館的房間裏。他們一行20多人住在這裡等待案件消息。

  記者看到,由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檢測報告書》介紹,該鑒定受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天河大隊委託,鑒定范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其受理日期及鑒定日期均為6月29日。

  檢測報告稱:“據委託材料介紹,2009年6月28日2時30分,范某駕駛粵AG555Y小客車沿黃埔區石化路由北往南行至出事地點,遇曾俊傑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行至,結果兩車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後,辦案人員抽取范某血液,試管盛裝,低溫保存。”

  檢驗結果顯示:經測定,范某血液中酒精的含量為48.5mg/100ml。

  國家標準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關於范某酒後駕駛的疑團,迄今並沒有完全揭開,范某究竟是什麼時候接受酒精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沒有指出具體檢測時間。事發當天家屬就質疑,肇事者並沒第一時間接受酒精檢測,而是事故發生後7小時才接受檢測。家屬表示,如果當時就抽血檢測,肇事者會不會就屬於“醉酒駕駛”呢?

  “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違規程度不同,其應承擔的相應責任也不一樣。

  目前,這些疑問尚未得到警方的正面回復。

  死者家屬同意屍檢檢察院將介入調查

  人已經死了,還要解剖屍體?曾錫祺覺得這很殘忍。警方找他詳談,告訴他,這是既定法律程序,只有解剖屍體才能為案件的公正處理做好鋪墊。曾俊傑的家屬經過詳細討論之後,決定答應解剖死者屍體。

  曾錫祺説,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天河大隊工作人員告訴他,屍體解剖後,法醫鑒定將出結果,隨後,檢察院將介入此案進行詳細調查。日前,本報曾發表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平的觀點。朱永平呼籲檢察機關應該主動介入,調查相關交警是否瀆職,“只有第三方介入,才能得到讓公眾信服的調查結論”。

  至於是黃埔區檢察院還是廣州市檢察院介入,記者並沒得到相關方面的證實。

  -逝者家庭頂梁柱倒下改變多人命運

  “俊傑沒有死!誰説他死了?”昨日,曾俊傑的妻子曾麗容情緒激動,依舊不能接受丈夫已經離開人世的現實。

  曾俊傑與曾麗容老家都在揭西縣五經富鎮。他們在東莞打工時相遇,隨後戀愛。曾錫祺説,兒子臉比較大,胖胖的,性格開朗。2007年10月小兩口結婚,之後感情很好,從沒拌嘴。2008年,小兩口成為父母,他們的兒子交給在老家的曾錫祺照顧。

  曾俊傑夫妻倆在東莞一家名叫躍華的文具廠打工,每個月各自收入1000多元。可是,好景不長,在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到來之後,他們同時失去了工作。今年初,兩人把孩子留在揭西老家,一起來到廣州黃埔文衝。在這裡,曾麗容的父母經營著一家腸粉小店,正好能夠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小兩口邊找工作,邊在小店給父母當幫工。

  出事前三天,曾俊傑給父親打電話,詢問小孩飲食等諸多細節,並表示將寄些生活費回家。曾錫祺專門帶孫子,他的妻子是鎮上的清潔工,老兩口生活拮據,曾俊傑每個月都按時寄孩子生活費回去。以後,誰來照顧孩子?他的生活費怎麼辦?曾錫祺説,他不敢想這些事情。

  從曾俊傑出事後,腸粉小店就關門歇業,岳父岳母回了老家。24歲的曾麗容不知道自己將怎麼辦,不知道1歲多的孩子該怎麼辦,“為何車禍會降臨到俊傑身上?”曾麗容不停地哭泣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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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後駕車認定標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于2004年5月31日發佈的《車輛駕駛人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處罰: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本報記者楊昱 實習生鄭若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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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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