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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公安局長充當保護傘 收索違法煤礦3300萬

 

CCTV.com  2009年06月18日 21: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18日電(記者 張雷傑)今日下午,記者從山西省紀委獲悉,廣為關注的山西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索賄、受賄案近日初步查實,並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調查,史雙生在任靈石縣公安局段純鎮派出所所長、刑警隊長期間,為靈石縣段純鎮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私開違法煤礦提供保護,並收受劉某為其提供的私開違法煤礦百分之十的乾股,多次收受、索要紅利一千八百多萬元人民幣。

  史雙生在任靈石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不僅成為當地一家洗煤廠的股東,而且為該廠私開違法煤礦提供保護,多次收受紅利共一千五百多萬元人民幣。史雙生還多次去澳門賭博,輸掉一千八百多萬元人民幣。

  同時,監察機關在對史雙生案件的調查中還牽出,包括靈石縣原副縣長方建輝受賄案在內的四起“案中案”。

  據介紹,靈石縣原副縣長方建輝,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靈石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朱榮明,靈石縣公安局原民爆大隊長鄧成平,靈石縣翠峰鎮信用社原主任宋文成等五人均利用職權,為違法煤礦提供保護傘,收受、索取賄賂、禮金、實物等,涉案金額近四千萬元人民幣,均已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山西媒體報道,史雙生在二OO四年任靈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是該縣公安機關辦案能手,曾當選山西省特級勞動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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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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