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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夥假冒消防部門發文培訓企業 詐騙消防培訓費

 

CCTV.com  2009年05月29日 06: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本報汕頭訊(記者陳正新通訊員林鵬、林子海) “谷饒521火災”發生後,假冒消防部門“發文”要求企事業單位派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的詐騙事件在汕頭出現,騙局引起了公安消防部門的重視。

  “趁火打劫”造假騙錢

  “521”火災發生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發現居然有人偽造消防部門的公章向汕頭市企事業單位發文,要求各單位將1980元每人的消防安全培訓費匯入指定賬號,“違反者”將被“停業整改、吊銷營業執照並罰款30000元”。

  5月24日下午,汕頭市一家企業的李老闆接到了一份傳真文件。

  這份文件名為“緊急通知”,內容稱:“為貫徹實施《新消防法》,確保杜絕我(汕頭)市無重大消防責任事故發生,消防部門將對全市範圍內的工礦、企業、事業單位、酒店、賓館、網吧、餐飲娛樂場所等進行新的消防安全條例培訓。請貴單位派出代表在6月8日到特勤大隊參加為期三天的培訓工作。培訓期滿經考核通過者頒發新的《消防安全合格證》。逾期無參加未獲得《合格證》的單位將按有關規定處以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資格,並處罰款5000至30000元。”

  這份蓋有“汕頭市公安消防支隊”虛假公章的通知同時“要求”,參訓單位必須在5月26日前將每人1980元的培訓費用存入消防隊工商銀行財務賬號。

  目前,公安消防部門已經針對此騙局開展了調查工作。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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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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