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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縣嫖宿幼女案改由遵義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CCTV.com  2009年05月18日 07: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遵義5月17日電(記者李忠將)貴州省習水縣嫖宿幼女案有最新進展。5月17日,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榮會構成強迫賣淫罪,以被告人馮支洋、母明忠、陳村、馮勇、李守明、黃永亮、陳孟然構成嫖宿幼女罪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記者從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此案原由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榮會等8人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及嫖宿幼女罪,分別向習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月8日,習水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不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案件證據和事實發生變化,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于4月21日依法將全案撤回補充偵查。

  經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習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袁榮會多次強迫幼女賣淫,已構成強迫賣淫罪,情節特別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故將全案報送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根據本案的證據和事實,被告人袁榮會的行為構成強迫賣淫罪;被告人馮支洋、母明忠、陳村、馮勇、李守明、黃永亮、陳孟然等7人的行為構成嫖宿幼女罪。由於馮支洋等7名被告人嫖宿幼女的犯罪行為與袁榮會強迫賣淫的犯罪行為在證據和事實上有關聯,為利於依法全面審查和正確處理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中“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並案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將馮支洋等7人嫖宿幼女犯罪與袁榮會強迫賣淫犯罪並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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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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