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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女子遭男友拋棄並被勒令寫下5萬元欠條

 

CCTV.com  2009年05月18日 03: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同居一年多,男友突然提出分手,還拳腳相加逼她寫下一張五萬元欠條,償還他的“青春損失費”。30歲的阿朵(化名)哭訴,她現在不但無家可歸,還莫名其妙欠下了一筆巨債。

  5月5日下午,一個女子跌跌撞撞衝進本報接待室大門,帶著哭腔求助:“幫幫我,我被前男友打了!”女子身高170厘米左右,身材苗條,鵝蛋臉。她眼睛、鼻子、額頭都有青腫傷痕。女子阿朵,是銅梁縣巴川鎮人,今年30歲。

  阿朵説,2008年初,她認識了從四川資陽到銅梁打工的男子秦某,兩人租房同居。同居後,她才發現秦某脾氣很暴躁,兩句話不對就要動拳頭,但她一直忍耐著。同居幾個月後,秦某沒有再去上班,兩人摩擦更多,秦某打她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有幾次她被打得受不了,跑到派出所報案。昨日,銅梁縣巴川鎮派出所民警向記者證實了阿朵“經常被打”的説法。

  阿朵説,一個多月前,秦某突然提出分手,她只得從兩人共住的房子搬出來。不料秦某多次找到她,索要“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在他的拳腳威脅下,她寫下了一張五萬元的欠條,承諾付給秦某“青春損失費”。後來,她跑到主城區朋友家躲避。但秦某還是追了來,前幾天還提刀要她給錢。“要説討要青春損失費,也該是我找他要啊,談戀愛怎麼會談到今天這個地步啊!”接受採訪時,阿朵幾次痛哭失聲。

  昨日,重慶勁源律師事務所李亞寧律師表示,根據《民法通則》,如果阿朵確實是在秦某脅迫下寫下欠條,那這張欠條就是無效的。李亞寧建議她馬上蒐集自己被脅迫的證據,證明欠條無效。

  記者 談露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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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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