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湖南邵陽市有關部門15日下午就羅彩霞被同學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的調查情況向社會進行了首次通報。據指出,調查組已經掌握了當事人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偽造公文、證章的相關證據。調查組成員、邵陽市紀委副書記肖益林介紹,這起盜用身份信息,假冒他人上大學的案件性質十分惡劣。王佳俊的戶口遷移證、體檢表上的公章都是偽造的。但是誰從邵東縣地界嶺派出所盜走的正版戶籍遷移證這個環節,目前調查組還在排查當中。王佳俊的檔案已經從貴州取回到湖南省公安廳進行技術鑒定。
據介紹,羅彩霞信息的提供者已初步查清,為原邵東一中高三班班主任張文迪向王崢嶸提供,其中包括羅彩霞2004年的高考分數、考號、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
目前,王崢嶸已經以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據透露,王佳俊目前下落不明,有關方面正在全力查找。羅彩霞事件調查組是本月6日組成開始介入案件調查的。60多人調查組包括紀檢、公安、教育等多個部門的工作人員。
另據天津日報報道,該案也已在天津市西青區法院正式立案。羅彩霞在起訴書中列明了七名被告,除了她的高中同學王佳俊及其父母外,還有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範大學和貴陽市教育局。羅彩霞向七名被告提出的連帶賠償金額是13.52萬元,其中包括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此外,羅彩霞還起訴要求被告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權、受教育權。
起訴書回放事件前後
原告羅彩霞在起訴書中稱,她和王佳俊同時畢業于邵東縣第一中學,同時在該校參加了當年的高考(文科)。羅彩霞的高考成績為514分,王佳俊的成績為335分。該年度湖南省的高考錄取分數線(文科)為:第一批本科568分;第二批本科531分;本科民辦院校(樹達學院、興湘學院)460分,本科民辦院校(其他院校)430分;第三批專本溝通錄取分數線501分。
羅彩霞稱,上述高考成績及錄取分數線公佈後,她的第二批本科志願為湖南人文大學,第三批專本溝通的志願學校為湖南財專、湖南一師;王佳俊第二批本科的志願學校為貴州師範大學,第三批專本溝通的志願學校未填寫。此後,王佳俊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並於2008年在該校本科畢業。原告羅彩霞在2004年高考後,未被任何學校錄取,且並不知曉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具體原因。
2005年,羅彩霞在經歷一年復讀後,被天津師範大學錄取,即將於2009年夏季在該校本科畢業。今年3月1日,原告羅彩霞向建設銀行天津分行鑫茂支行申請辦理開通網上銀行業務,被該行拒絕,理由為在銀行系統中“羅彩霞”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與原告相符,但身份證的簽發機關為貴陽市公安局白雲分局,而原告所持身份證的簽發機關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此外,銀行系統中“羅彩霞”的照片亦明顯與原告本人不符。經查看銀行系統中“羅彩霞”的照片,為本案被告王佳俊。今年3月6日,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也就羅彩霞“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事宜”作出説明:“羅彩霞于2008年7月在天津市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材料審核合格,但其數據合併到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時,因當時系統數據庫中已存在與其同姓名、同身份證號的申請人信息,故合併數據未成功,無法生成教師資格證書編號。”另據羅彩霞向天津師範大學諮詢,因貴州師範大學已經以“羅彩霞”的名義(同原告身份證號)為王佳俊頒發了(本科)《畢業證書》,故羅彩霞不能在該校“再次”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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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