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連續經歷了3次立案失敗後,羅彩霞就“冒名頂替”一案再一次以姓名權、受教育權被侵害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南河鎮法庭正式起訴王佳俊、王崢嶸等人。
曾起訴三次均被拒
羅彩霞2005年入學時即把戶籍遷到了學校,而王佳俊的身份卻幾經週轉,先是隨入學遷到了貴陽,畢業後,又把戶籍從貴陽遷到廣州市天河區,然而,卻仍用“羅彩霞”的名字,因為地點涉及廣州、天津、邵東、貴陽,羅彩霞現在想要找回自己的身份,則必須撥開這層層的司法迷霧。此前,羅彩霞曾三次向天津的法院提起上訴,但均被拒絕立案。
4月14日,羅彩霞開始到天津市河西區起訴(記者注:羅彩霞現在的戶口所在地和學校註冊地都在河西區),法院立案庭以羅彩霞現在所住地址為天津市西青區為由,拒絕立案。
4月22日,羅彩霞嘗試到天津市西青區法院起訴王佳俊,然而,西青區法院以只審理經濟案件與交通事故不能越權為由,建議羅彩霞的律師到西青區南河鎮法庭立案。
4月27日,羅彩霞又到西青區南河鎮法庭起訴,但因為案子太新,南河鎮法庭拒絕立案。
記者在羅彩霞處了解到,因為媒體報道使羅彩霞的事變得敏感。羅彩霞的代理律師徐國強昨天再一次到南河鎮法庭提起上訴,目前仍在等待結果。
案件涉及兩大難點
徐國強律師表示,目前這個案子(擬定)共涉及了7個被告,即王佳俊、王崢嶸、楊榮華、邵東一中、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範大學、貴陽市教育局。起訴書中要求對方賠償13萬元,其中包括10萬元的精神撫恤金。
徐國強表示,這個案子有兩個難點,第一是案件受理地的問題,可以是被告所在地湖南,也可以是侵權行為地。但因為羅彩霞的學位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都要在7月份下發,所以還沒有造成侵權結果,可能在天津無法受理。第二難點是,按照目前的證據顯示,王家涉及侵害羅彩霞的姓名權和受教育權,但在民法通則裏並沒有受教育權一項。
“我沒有恨過王家”
案件如果進入司法程序,這兩位昔日的同窗便要對簿公堂了。
對此,羅彩霞告訴記者説,因為近日被媒體包圍,身心俱疲,希望能夠儘快立案來解決此事。但從頭至尾她都沒有恨過王家,只是感到氣憤,現在她最希望能平靜地等待結果。
羅彩霞還從手機裏翻出一條短信:“你好,我是王佳俊,很抱歉給你及你的家人帶來了傷害。我和我的家人不求你們原諒我們,我很愧疚我曾做過的一切,讓父母現在還為我奔波,更是傷害到了你及你的家人。我的家人為此事頭髮都急白了不少,幫我改這個改那個。現在我們能做和能想的幾乎都做了都想了,所以最後只能再次求你,幫幫我們。”看到這條短信,羅彩霞的心一下子就軟了。
羅彩霞説:“但我相信只有法律,才能解決這個問題。以前我只以為這個事情是我和王佳俊的問題,但慢慢我才發現,其實這是一個社會現象,很多人都在關注。更加希望能夠利用法律來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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