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中國法治報道):點擊看視頻<<<
晏教授給記者看女兒晏繼勤的照片
被售票員掐死的13歲女孩
26日上午,清華大學物理系晏教授夫婦因女兒被巴士公司售票員掐死,而向當事司售人員及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索賠案終審。市一中院在判決中突破以往的判決書模式及賠償數額,不但以法院的名義對晏教授表示同情,並撤銷了原賠償10萬元精神損害金的一審判決,改判賠償30萬元,加上其餘項目的45萬元賠償,晏教授夫婦共獲賠75萬元。
改判理由一 老來得女不容易
據了解,就目前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類案件的情況,一審法院判定的10萬元精神撫慰金已經是高限了。但是,一中院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立法本意是對於生者因精神受到強烈刺激、傷害而予以撫慰,而並非是對生命價值的補償。
因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即使再多的金錢也無法與人的生命等值。而此案與一般的案件不同,尤其是晏教授夫婦老年得女,卻又失去,今後將無法再生育。這種後果對他們的精神刺激是巨大的,使其遭受的精神痛苦是異常劇烈的,必須予以充分的撫慰。
更多精彩視頻: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