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缺適用法律條文,賭客下注限制太少,做莊牟取暴利誘惑太大——
中國式網絡賭球緣何屢禁不止
和中國足協在“打假”方面的溫和做法相比,由公安部門直接經辦的“抓賭”顯得雷厲風行。
在遼寧省公安廳向媒體公佈了足球抓賭案的相關案情之後,上一週由湖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湘潭網絡賭球案”完成偵查階段任務,案件也開始移送至檢察機關——湘潭公安部門動用100多警力,花費半年時間,終於偵破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的全國性網絡賭球團夥。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網絡賭球團夥類似于傳銷團夥,按股東、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會員的“金字塔”模式,逐級向下發展,各級別負責人按規定提取佣金。
最大的莊家都在境外,下級不知道上級的具體情況,很多時候都是通過網絡聯絡。這些特點決定了破案的難度之大——只要國外服務器一關,下注交易的證據就會消失。
“莊家通過代理控制會員的錢包,代理成了他們的討債工具。莊家根本不用認識處在最底層的會員,只要找負責該賬號的代理人就可以收回賭資。另外,代理每發展一個會員,會有‘返水’收益。‘返水’比例按投注量的0.75%至1.25%計算,會員越多,意味著投注資金越大,‘返水’也就越多。”辦案民警熊理説。
此案首犯馮碧飛發展了13個二級代理商,這些二級代理商隨後發展了30多個三級代理商,負責吸納會員參與賭博。最終該公司發展會員100多人,這些賭客則處於這個“金字塔”的最底層。
“在這場遊戲中,賭徒永遠是輸家。”湘潭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副支隊長楊志海説,真正的大莊家手下有一批專業人士,賭客很難贏過莊家,此外莊家還能通過內線找球隊控制比賽,達到牟利目的,“和他們賭球,十賭九輸。”
對博彩網站限制手段過於簡單
“國內賭球現在基本上就是三種形式,一個是在網上自己下注,一個是打電話給小莊家,再一個就是熟人之間的圈子。”從2007年開始,一直在某網站上針對足球比賽進行投注的張奇(化名)説:“後兩種方式太麻煩,大部分人都願意選擇第一種辦法,自己上網投注,反正錢在自己賬號裏,不會出事。”
除了動輒動用數十萬元投注的“豪客”,像張奇這樣每週、每場幾百元到幾千元小額投注的網絡參賭者,才是博彩公司贏利的“堅實基礎”。
“我玩兒了快3年了,基本上就是賭中超和中甲的比賽,畢竟這方面消息比較多,自己能有個判斷。這裡面假球最害人,很多場次都不能按照兩隊實力推算結果。”張奇説,“我不知道自己這種行為算不算違法,不過我每次投注金額都不多,所以雖然輸多贏少,但是現在總共也就是賠了1萬多元錢,我知道好多人賠得更多。”
據記者了解,張奇所説的網站,是一家在菲律賓法律保護下合法的互聯網博彩機構,去年與另一家由英國公司控股的菲律賓子公司博彩機構合作,“強強聯手”,奠定了自身在體育博彩方面的優勢地位。
“全世界更多國家的聯賽都可以投注,足球、籃球、排球、網球、橄欖球,都有相應的投注渠道,甚至還有英國人喜歡的賽狗、飛鏢這類比賽。”張奇説,“我感覺這個網站非常正規,只要有工商銀行的網絡賬戶就能下注。”
該網站的管理機構包括法律專家、網絡博彩專家以及相關技術團隊,網絡界面上除英語之外,還有中、日、韓三種語言系統供用戶選擇。
“我有一次要取錢的時候沒收到確認郵件,還給他們網站的客戶服務部打電話,人家態度非常好,最後問題很快解決。”張奇説,“我可能還會繼續在這個網站玩下去,至少自己感覺還不錯。”
但記者在張奇的指點下登錄該網站後發現,該網站公開信息表示,“用戶在進行遊戲前應核實其所在地區進行線上遊戲是否符合當地法律”,而該網站一系列複雜的條款規定,他們“將不承擔任何用戶因違反當地相關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登錄該網站參與投注,根據情節輕重以及投注金額大小,即可確認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這也是該網站的境內網址經常會被相關部門屏蔽的主要原因——只不過這種限制手段過於簡單,使用代理服務器或者直接登錄境外網站,仍然可以在該網站隨意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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