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即將有重大行動
尚缺適用法律條文,賭客下注限制太少,做莊牟取暴利誘惑太大。
和中國足協在“打假”方面的溫和做法相比,由公安部門直接經辦的“抓賭”顯得雷厲風行。
在遼寧省公安廳向媒體公佈了足球抓賭案的相關案情之後,上一週由湖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湘潭網絡賭球案”完成偵查階段任務,案件也開始移送至檢察機關——湘潭公安部門動用100多警力,花費半年時間,終於偵破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的全國性網絡賭球團夥。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網絡賭球團夥類似于傳銷團夥,按股東、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會員的“金字塔”模式,逐級向下發展,各級別負責人按規定提取佣金。
最大的莊家都在境外,下級不知道上級的具體情況,很多時候都是通過網絡聯絡。這些特點決定了破案的難度之大——只要國外服務器一關,下注交易的證據就會消失。
“莊家通過代理控制會員的錢包,代理成了他們的討債工具。莊家根本不用認識處在最底層的會員,只要找負責該賬號的代理人就可以收回賭資。另外,代理每發展一個會員,會有‘返水’收益。‘返水’比例按投注量的0.75%至1.25%計算,會員越多,意味著投注資金越大,‘返水’也就越多。”辦案民警熊理説。
此案首犯馮碧飛發展了13個二級代理商,這些二級代理商隨後發展了30多個三級代理商,負責吸納會員參與賭博。最終該公司發展會員100多人,這些賭客則處於這個“金字塔”的最底層。
“在這場遊戲中,賭徒永遠是輸家。”湘潭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副支隊長楊志海説,真正的大莊家手下有一批專業人士,賭客很難贏過莊家,此外莊家還能通過內線找球隊控制比賽,達到牟利目的,“和他們賭球,十賭九輸。”
對博彩網站限制手段過於簡單
“國內賭球現在基本上就是三種形式,一個是在網上自己下注,一個是打電話給小莊家,再一個就是熟人之間的圈子。”從2007年開始,一直在某網站上針對足球比賽進行投注的張奇(化名)説:“後兩種方式太麻煩,大部分人都願意選擇第一種辦法,自己上網投注,反正錢在自己賬號裏,不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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