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族弊案相關偽證案二審開庭,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三日傳喚前台北一0一董事長陳敏熏出庭。陳敏熏當場推翻一審時説法,坦承曾給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一千萬元新台幣,目的是希望借吳的影響力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 陳敏熏在庭上表示,以她的資歷和家族當時投資狀況,擔任大華證券董座並不為過。當時她爭取開發金控失敗,退而求其次才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董座。而對於法官反問為何一審時説謊,陳敏熏以“介於人性跟情理的衝突,擔心行賄跟偽證罪被告之間的刑責”作為解釋,她表示無意傷害任何人。
步出法庭後,剪去長髮以一頭短髮示人的陳敏熏哽咽落淚,並稱身為偽證罪被告,她“實在是兩難,內心很痛苦、也很煎熬”。
陳敏熏當庭翻供並非史無前例。去年十二月特偵組偵辦扁案時,陳敏熏被傳喚作證,當時曾説吳淑珍答應安排她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一職,並已與扁朝官員馬永成、林全討論過。但後來林全反對,吳淑珍才告訴她接台北一0一也不錯。扁案一審時,陳敏熏當庭翻供,改口説吳淑珍沒跟她説過大華證券董事長一事,也否認曾到官邸求官,她當時更稱給扁家的一千萬新台幣是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
但一審的判決書指,陳水扁在吳淑珍收錢後,向官員施壓,讓陳敏熏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雖然最後任一0一董事長,但法官認為這一千萬有對價關係。
由於犯後態度不佳,陳敏熏一審判處一年六個月,成為扁案偽證罪被判刑最重的人。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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