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國家審計署今日發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結果公告顯示,76個項目的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情況總體是好的,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但部分項目存在一些問題,如,涉及金額2605.73萬元的5個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使用不夠嚴格。
公告稱,這5個項目建設中,甘肅省隴南市成縣農村住房重建、康縣整村就地重建2個項目因進展緩慢,農房維修加固資金1601萬元滯留在鄉鎮恢復重建專戶;隴南市武都區城關鎮將農村住房災後重建項目資金850萬元,借給武都區發展改革委,用於2004年、2005年該區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劍門關景區項目指揮部將劍門蜀道風景區恢復重建項目資金150萬元撥付劍門關景區管委會,用於支付以前年度其他項目所欠的設計費;廣元市元壩區水務農機局在泉壩防洪工程項目資金中,列支辦公設備款4.73萬元。
根據審計意見,甘肅省隴南市成縣、康縣滯留在鄉鎮恢復重建專戶的農房維修加固資金1601萬元,已撥付到農戶;隴南市武都區、廣元市元壩區已歸還了被改變用途的資金854.73萬元;其他項目資金使用問題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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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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