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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證實城管局長聯席會議未依法註冊

 

CCTV.com  2009年09月03日 13: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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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城管局長聯席會議會場。

  本報記者 陳煜儒

  從今年7月份開始,很多媒體上出現了一個名為“全國城管局長聯席會議”的機構,該機構開始對外發佈消息,代表國內很多城市的城管執法局發表對《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的看法。但法學界、城管基層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對“全國城管局長聯席會議”的合法身份提出了質疑。

  記者就此曾採訪過該聯席會議執行會長羅亞蒙,他説:“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議”不隸屬任何部門,不是社會團體,也不是組織機構,而是由全國近百位城管(執法)局長自願發起、自由參與的會議交流機制。

  記者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證實:“全國城管局長聯席會議”確實沒有申請備案,不是一個依法註冊的機構。

  為了從法律層面將這個問題剖析明白,記者在調查的同時,9月1日專訪了對“冠名”法律問題頗有研究的法律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來小鵬教授和對“民間組織機構”法律問題頗有研究的行政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高家偉教授。

  “聯席會”規模堪稱組織體

  根據記者的調查,“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自2007年9月21日在江蘇淮安成立以來,共舉行過三屆年會:2007年9月27日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第一屆年會在江蘇淮安舉行,2008年4月25日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第二屆年會在山東聊城舉行,2009年4月27日第三屆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議在廣東省中山市舉行。

  從其公佈的會議成員名單看,理事單位共133家,多是各省中小城市的城市管理執法局。該聯席會有固定的章程,詳盡規定了會議活動與服務內容、會議組織、經費保障、會議成員等內容。

  “有固定的成員、組織章程、定期的年會和議題,這完全是一個組織體,應該申請合法註冊。”來小鵬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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