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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每年供應的土地開發商都建不完

 

CCTV.com  2009年08月25日 13: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針對近期部分開發商“保18億畝紅線導致建設用地供應量不足”、“地荒引發房價飛漲”的言論,國土資源部總規劃師胡存智回應:我國城鄉發展建設用地預留數量是足夠的,對開發商閒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國土部將進一步予以規範。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説,最近有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大量儲備土地成為媒體關注熱點。如果房地産開發企業“囤積”土地不及時開發,會進一步加劇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求緊張程度。人為哄抬地價,不利於市場健康發展。為防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囤積”土地,縮短土地開發週期,促進供應土地及時開發,儘快形成商品住宅供應。

  國土資源部明確表示,在確保拉動內需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的情況下,下半年要加強土地的批後監管,防止趁機搭車圈地。今年以來,由於拉內需保增長的需求加上土地審批程序的簡化,各地用地量持續增加。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朱留華説:“差不多(同比)增長20%左右,是在控制的範圍之內。”

  據記者了解,國土部防開發商“圈地”在去年就明確指定了一系列具體措施:一是要求實行“凈地”出讓。對於擬出讓的土地,要在理順土地産權和經濟關係的前提下,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基礎設施較為完備的熟地,按“凈地”分宗出讓。二是合理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大宗地出讓不利於市場競爭,不利於市場調控,要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以增加土地供應宗數,吸引更多中小開發商參與競爭,防止部分房地産開發企業憑藉其資金實力“圈佔”大面積土地,形成“壟斷”。三是規定每宗土地開發建設時間。每宗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確保供應出去的土地能夠及時形成住房有效供應。第四是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要依法徵收土地閒置費,並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動工、竣工。土地閒置費原則上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滿兩年未動工開發,堅決無償收回。 

  就囤地和房價問題,中國房地産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近期表示,如果土地供應量加大後依然供不應求,説明供應不足。他認為,前幾年房價增長過快,是因為宏觀經濟政策各方面不支持供應量。現在的情況是在放鬆銀根的同時,在保護18億畝耕地的前提下也要放鬆地根,因為越少才會越囤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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