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特別重大事故及責任追究情況 事故 造成損失 責任追究
廣西百色那讀煤礦特別重大透水事故
造成3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89萬元
2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那讀煤礦黨委書記、常務副礦長李太雲等4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予右江礦務局副局長盧廷奇、百色市常務副市長梁兵等23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鄭州新豐二礦發生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造成37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66余萬元
42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新豐二礦投資人高萬忠、登封市大金店鎮政府副鎮長李國鋒等20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予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魏丙賢、鄭州市副市長胡荃等22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深圳龍崗舞王俱樂部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造成44人死亡、58人受傷(其中8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589萬元
60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舞王俱樂部董事長王靜、深圳市龍崗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旭明、深圳市龍崗區消防一中隊中隊長陳峰、深圳市龍崗區文體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津等35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予深圳市政府副市長李銘、深圳市龍崗區區長張備、時任深圳市龍崗區副區長黃海廣、時任龍崗街道辦事處主任黃勇等25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新華網北京8月17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安監總局17日通報,國務院近日對3起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復,認定這3起事故均為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定,對70名事故責任人做出嚴肅處理,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9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起特別重大事故及責任追究的基本情況是:
2008年7月22日,在廣西田東縣百色右江礦務局那讀礦,救援人員抬出被救礦工。新華社記者 周華 攝
廣西百色那讀煤礦特別重大透水事故
2008年7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右江礦務局那讀煤礦發生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89萬元。這是一起由於安全管理不到位、現場管理混亂、違規組織生産而導致的責任事故。
2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那讀煤礦黨委書記、常務副礦長李太雲等4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予右江礦務局副局長盧廷奇、百色市常務副市長梁兵等23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依法對事故企業罰款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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