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7月19日電 (記者葉鋒) 針對當前商品房銷售中“少量多批”“捂盤惜售”有所抬頭的情況,上海市近日出臺《上海市商品房銷售方案備案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商品房的銷售方案須經備案並在售樓場所予以公示;區縣房管部門則應通過銷售方案備案和房地産登記等手段,制止開發商捂盤惜售。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19日介紹,近一段時間來,隨著商品房的持續熱銷,房地産市場上捂盤惜售、虛假交易等情況有所增加。為此,上海市房管局制定出臺了《暫行規定》,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暫行辦法》已于本月起實施。
《暫行規定》要求嚴格執行“3萬平方米”規定,防止“少量多批”。上海市房管局重申,商品住房項目超過3萬平方米,確需分批預售的,每次申請預售面積不得少於3萬平方米。為此,上海市房管部門將在預售審批系統內設置“門檻”,凡不按規定申請預售的,預售審批系統將不予受理開發企業的預售申請。凡達到預售標準不足3萬平方米的或者“尾盤”等情況,經房管部門審核後,將視實際情況才能“放行”。
上海市房管局還重申,對於已達到規定條件但無理由長期不申請預售,或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未按規定將全部房源公開對外銷售,涉嫌捂盤惜售的,房管部門將按規定發出《行政告知書》,責令開發企業限時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暫行規定》在此基礎上明確:有上述涉嫌捂盤惜售行為的,在商品房銷售方案備案時應當予以整改;捂盤惜售行為將被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為防止開發企業以保留房屋的方式變相囤房,此次《暫行規定》還明確,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銷售方案內列明用於銷售、租賃以及保留自有的情況,保留自有的房地産應當符合“少量、合理”的原則;對於保留自有和用於租賃的房屋,則規定在取得大産證前不得再申請上市預售。取得大産證後,需上市的,應當作為二手房納入網上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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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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