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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受賄形式層出不窮 煙票取代現金成受賄新載體

 

CCTV.com  2009年07月10日 12: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鈔票不要,煙票可以考慮一下。”

  近幾年,“左手拿煙票,右手開條子”的浙江省義烏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局長龔義好不逍遙。

  然而現如今,龔義的風光日子卻一去不復返了。

  7月8日上午,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對龔義提起公訴。

  經過半年多的偵查,檢察機關查明,龔義在擔任義烏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期間,在土地審批、人事安排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房地産開發商、下屬人員財物10余起,所收受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96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龔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煙票成為洗錢新手段

  在起訴書指控龔義涉嫌收受的近百萬元財物中,記者發現,有近一半是香煙票,總數達740條,價值42.7萬元。

  據龔義交代,他平時並不抽煙,一些有求於他的老闆們卻動輒送上百條香煙票,既有硬盒中華,也有軟盒中華。

  公訴人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煙票從性質上講,實質上就是代幣購物券,龔義收受煙票的行為已構成受賄。

  從“蘭花局長”到“煙票局長”,近幾年,貪官受賄的形式層出不窮。

  義烏當地的一傢俬企老闆直言:“現在求人辦事,直接送錢肯定不行,人家不敢收。送煙票最好,拿幾條煙嘗嘗,名正而言順。”而收受的人多數情況下也會坦然接受:不是就幾條煙嘛,拿就拿吧。

  義烏檢察院有關人員説,之所以龔義以煙票為受賄手段,是因為煙票不像鈔票那麼赤裸裸。同時,由於這些香煙票能直接到香煙店裏換現金,一進一齣,效果一樣。而且,由於香煙票體積小,只是一張小小的卡片而已,比直接收錢更方便、更隱蔽。

  對於煙票,老百姓卻有不同看法。

  一位做生意的陳先生告訴記者:“以前送禮,大包小包的總怕被人看見,跟做賊似的。如今送禮送煙票方便了許多。可是,煙票很貴的,一次只送幾條根本拿不出手,説不定煙票送了,事情還辦不成。”

  旁聽庭審的王先生説:“這種風氣太壞了,這是赤裸裸的腐敗,煙店現在都成了洗錢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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