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2日電 (記者李麗輝)中央單位“小金庫”治理重點檢查工作佈置會議今天在京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目前,全國“小金庫”治理的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正逐步轉入重點檢查階段。
中央單位“小金庫”治理重點檢查工作安排在7至10月進行。為做好重點檢查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抽調專業檢查人員,組成60個檢查組開展工作。此次重點檢查的內容包括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産。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將追溯到以前年度。此次納入重點檢查範圍的中央部門及下屬單位約有70家,佔全部中央部門的50%左右。其名單是按照四部委《實施辦法》規定的六類重點檢查對象、各部門自查自糾情況、銀行賬戶信息比對情況、舉報線索、治理工作過程中掌握的有關情況和相關專項工作,經反復研究後確定的。
為了使專項治理工作得到群眾支持、接受群眾監督,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在財政部門戶網站對外公佈了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和舉報網址,並出臺了《“小金庫”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在重點檢查階段,將對舉報情況進行落實,包括群眾舉報的問題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辦理,辦理結果如何,有無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瞞報不查,甚至打擊報復等問題。
為推動各地區重點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在重點檢查開始後,採取適當形式對有關地區的工作進行督導,並有重點地抽查一些單位。對線索明確、性質嚴重,且被舉報單位所在地區對“小金庫”治理工作不重視的,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檢查組直接對被舉報單位進行檢查,對確實存在問題的將予以曝光。
中央單位“小金庫”治理
重點檢查工作安排
7月 主要檢查中央部門及下屬單位;
8月 主要對第一階段重點檢查的小結和部分舉報線索的查處;
9月 主要檢查中央部門在京外的下屬單位;
10月 審理檢查資料,下達處理決定。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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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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