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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四部實施了五十多年的法律或將退出歷史舞臺

 

CCTV.com  2009年06月22日 18: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電 (周兆軍 張蔚然)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二十二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草案。共有八部法律被列入廢止的計劃,其中包括四部已經實施了五十多年的法律,分別是: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華僑申請使用國有的荒山荒地條例,華僑捐資興辦學校辦法。

  另外四部列入廢止計劃的法律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佈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的補充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表示,一些建國初期或者改革開放早期制定的法律,目前已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有的規定已被新法的規定所代替,有的法律的調整對象和所設定的情況已經發生重大變化,實際已經不再適用。經研究,建議對這些法律予以廢止。

  從去年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對現行法律的清理工作。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同有關方面研究論證,這次法律清理工作需要廢止和修改的法律共六十七件,其中建議廢止的法律八件,建議修改的法律五十九件,一百四十一條。

  李適時表示,開展法律清理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圍繞確保到二0一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通過對現行法律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對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情況,區分輕重緩急,區分進行處理,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科學、統一、和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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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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