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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十項政策鼓勵大學生“村官”紮根農村

 

CCTV.com  2009年06月06日 08: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銀川6月5日電(記者馬俊)據寧夏人事考試中心介紹,為了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基層工作,寧夏今年出臺了惠及大學生“村官”的十項保障政策。

  這十項政策包括: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係非公務員身份,但是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市、區)組織部門管理;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比照當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由自治區財政支付,縣(市、區)委組織部協調財政部門統一按月發放;

  ——自治區財政為選聘到村任職人員每人一次性發放2000元安置費;

  ——在村任職期間,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承擔;

  ——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在村任職滿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在村任職滿2年後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生,其筆試成績加8分;

  ——縣、鄉機關考錄公務員時重點錄用到村任職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

  ——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選聘到村任職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區內院校碩士研究生的,考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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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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