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限薪令”的金融機構可能會面臨處罰
財政部于4月7日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國有金融機構2008年度高管薪酬按不高於2007年度薪酬的90%確定”。這一被解讀為“高管限薪令”的通知一齣,即贏得坊間的廣泛支持。
那麼,時隔兩個月,“限薪令”的執行情況如何?
“限薪令”執行情況正在匯總
根據“限薪令”的規定,各國有金融機構要合理確定高管人員薪酬,並於2009年5月1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其中中央管理的國有金融機構報財政部備案;地方管理的國有金融機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匯總後,2009年5月31日前報財政部備案。
那麼,通知規定的報財政部門備案的期限已過,“限薪令”的執行情況怎樣呢?
記者致電財政部金融司得知,仍有部分金融機構高管“限薪令”的執行情況尚未上報。“各金融機構的執行情況在陸續報上來,待匯總完畢以後,會把具體情況公佈出來。”財政部金融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當問及有哪些金融機構尚未上報,以及報上來的金融機構執行情況怎樣時,上述財政部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匯總完畢以後會有詳細情況在網站公佈,會儘快做出來。”
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業績的普遍下滑,部分金融機構在“限薪令”發佈之前就主動降低了高管的薪酬。中國銀行的新聞發言人王兆文向記者表示,“一定會執行財政部的通知。且我們在年報中已披露了高管2008年的薪酬降低10%。”
不執行“限薪令”的金融機構
可能會面臨處罰
除上述業績下滑,主動按照“限薪令”的規定降低高管薪酬的情況外,已發放的高管人員薪酬超過“限薪令”確定的上限部分,金融機構是否會按照規定在2009年度薪酬中抵扣或退回,也許是公眾更為關注的焦點。
浦發銀行就是因披露年報時高管年薪逆勢上漲,而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浦發銀行四月十日公佈的年報顯示,大部分高管薪酬都有不同程度地上漲。其中,董事會秘書沈思的薪酬由193萬元漲至383.6萬元,漲幅為98.7%。漲幅最高的為盈利較好的杭州分行行長、職工監事楊紹紅,其年薪從2007年的229萬元上漲至2008年的500.3萬元,漲幅高達118%。
記者試圖了解浦發銀行是否按照“限薪令”的規定將執行情況提交財政部,且是否抵扣或退回年薪中高出上限的部分,浦發銀行董秘對記者表示,“不管問什麼問題,我都只有一個答案,就是我們會執行財政部的通知。”
如果嚴格執行財政部的“限薪令”,浦發銀行董秘沈思2008年的薪酬將被抵扣或退回一半以上。
然而,財政部金融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卻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尚未看到浦發銀行上報的執行情況。
如果不執行財政部的高管“限薪令”,“應該會受到處罰”。財政部金融司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但會受到怎樣的處罰,該工作人員稱,尚不便透露,以後會公佈。本報記者 賈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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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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