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近發佈的《2008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中,關於東莞農民工真實生態的一些調查數據,非常有現實的價值和意義。調查顯示,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從1994年的350元/月提高到2008年的770元/月,15年間年均增長速度不足5%,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佔21%,但在消費支出上,有近六成農民工每月消費在500元以上(據5月29日《廣州日報》)。
如果把上述調查中的數據與中國經濟長期面臨的消費不足的痼疾,乃至與中國經濟模式的轉型放到一起解讀,相信既能夠消除觀念上的一些重大誤導,也能給即將啟動的收入分配改革如何建立農民工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以啟示。
長期以來,談起“中國製造”的比較優勢,“勞動力廉價”常常被“美化”。這兩年在談起中小企業困境的時候,很多人都把《勞動法》諸多規定的嚴厲、導致中小企業人力成本增加視為罪魁禍首。特別是,在金融危機的特殊背景下,一些企業家、學者、人大代表甚至將中小企業暫緩實施《勞動合同法》作為“脫困”的路徑選擇。
拋開最低工資本身的是非不論,央行調查報告的數據告訴我們,依靠勞動力低廉的成本優勢的“中國模式”雖然創造了經濟奇跡,但這種模式顯然建立在“利潤擠壓工資”的畸形分配的基礎上,由於收入太低導致居民購買力低下,從而導致消費不振。在外需旺盛的情況下,這種分配的弊端不太顯性,但當外需大幅度下滑的時候,通過“擠壓居民工資創造競爭優勢”的模式必然導致所謂的“産能過剩”———國內居民在勞動報酬沒有正常增長的情況下,不可能産生與經濟增長正相關的消費能力。
因此,勞動力廉價與其説是“中國製造”的核心競爭力,毋寧説是中國經濟的最大軟肋。幾個簡單數字可一目了然地説明此問題:一是改革30年,GDP的年均增速遠遠高於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二是1997年~2007年,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從53.4%降至39.74%,資本收入佔比持續上升,企業營業盈餘佔GDP的比重從21.23%升至31.29%;三、從小時最低工資看,我國平均是0.2美元,而歐美等國是25到30美元。如果我們再把央行報告中農民工工資年均增長不足5%考慮在內,中國消費不足的癥結不言自明。
很顯然,解決的關鍵就是提高勞動報酬,提升居民的購買力,而非相反。
將中小企業的困境歸結于勞動者最低工資的提高,不僅荒謬,而且不人性。按照“庫茨涅茨曲線”,在經濟發展到某一個點,一定會有一個跳躍,這個跳躍首先就表現在對勞工的保護上,只有完成了這個跳躍,我們的社會才會前進一大步。如果我們把“中國製造”的前途寄託在壓縮勞動者的生存權利上,則永遠走不出不得不依賴出口的週期律和惡性循環。
中國經濟需要的是理順扭曲的分配製度,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從整個經濟循環的週期而論,如果居民消費能力高,企業的利潤沒有過度壓榨工人的收入,即使面臨外在的危機,中小企業也不會像今天如此不堪一擊。因此,不是因為工資高而導致中小企業的困境,而恰恰是工資太低才導致在外需不振的情況下,內需無法激活。不到1000元的工資,高達500多元的基本支出,最低工資標準已低到不能再低的程度,根本沒有下降的空間。如果我們再在政策上不改弦更張,以犧牲勞動者的公平收入,換取一時的經濟復蘇,喪失的恐怕不僅是未來社會進步的道德基礎,還會喪失社會賴以進步的理念和法治基礎。
□馬光遠(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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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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