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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率先立法有限開禁“小攤點” 8月1日起實施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10: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2009年8月1日起,江蘇省南京市的“擺攤設點”問題將“有限度”地開禁。5月20日,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正式批准了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的決定。條例十六條明確規定,按照不影響市容、交通和方便群眾生活的原則,由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可以“擺攤設點”的地段和經營時間,並報市、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據了解,南京市因此成為國內首個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對小攤小販開禁的城市。

  攤點開禁獲民意廣泛支持 擾民堵路質量問題最擔憂

  條例表決通過的消息被南京當地媒體披露後,立刻引來了南京市民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公眾的普遍支持。據鳳凰網在11598人的問卷調查中發現,民眾對攤點的“合法化”基本持肯定的態度:59.6%網民認為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有24.4%的網民認為“可以緩解當前的就業壓力”,更有92.3%的網民認為這樣的做法“值得全國推廣”。

  根據條例規定,具體設攤的地點和時間由市容城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具體確定,在南京市,不少市民對此發表了意見。是1萬個還是5萬個、10萬個?是每個小區都將批准設點,還是有選擇性的?蘇州路附近小區的李女士説,如果一些食品類小攤大規模“開禁”,衛生狀況如何管理?還有就是下崗職工有何具體優惠政策?如何在設點申請批准中做到“公開公平”防止“貓兒膩”等腐敗行為發生?此外,不少市民就商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造成新的擾民和交通擁堵問題表示出了擔憂。

  現有攤點面臨重新整合 對流動商販仍沒有開禁

  據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局長張東毛介紹,與原條文相比,新的條例在表述上將“不得在禁止的地段和時間內擺攤設點”增加了經過確定和審批“可以擺攤設點”,實際上蘊含著執法管理思路的轉變。“通過互聯網查詢,包含‘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有50多萬條,‘暴力抗法’的有40多萬條,市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對抗,不是個別現象,是執法部門每天要面臨的問題。”張東毛説。

  大量的矛盾都集中在對違法攤點的“暫扣物品”環節,實際上,南京市針對遊商小販早就規定了嚴格的執法標準,如對臨時佔道的早餐點實行12分計點扣分考核辦法,只有在一年內兩次扣滿12分的,才會收回執照,取消經營資格。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市容處副處長馬良琪解釋説,對提個籃子、挑副擔子、騎輛車子,即被稱為“遊販”、“走鬼”的“流動商販”,則始終沒有“開禁”,新的條例也依然不會對流動商販“開禁”。

  條例出臺後,大多數民眾對如何執行尚存很多疑問。張東毛解釋説,“有限開禁”主要體現在對設置攤點的時間、地點、人員、項目,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進行規劃確定,同時還將堅持“四本”原則,即本市戶口、本人困難、本人經營、“本本”齊全的規定。

  此外,南京市市容局還將對市區範圍現有攤點進行梳理,要求重新統一申報,並要求只有獲得由多個部門會同頒發的“臨時佔道經營許可證”及衛生部門單獨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方可正常經營,且證照將以有效期一年為限,以方便及時解決相關矛盾。

  體現對百姓生存權的尊重 解決矛盾期望值不能太大

  對於是否收費的問題,張東毛局長回應説,由於主要利用城市有限的公共資源解決南京市民中困難群體的就業、生存問題,但一些固定攤點不可避免將發生水電費、保潔費及攤點設施租賃費等,是否收費,如何收費還將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據悉,南京市市容局還將推行“引攤入市”、“一點多攤”等措施,把書報攤、早餐點、臨時瓜攤等引導入市經營,還將開設部分馬路夜市、露水市場,並將在一些街道集中建設一批“疏導攤群”,以方便群眾。

  因為城管執法和小商販亂設攤點的“臉皮”和“肚皮”的矛盾,城市管理執法一直面臨著較大的壓力,由於在市容管理中面對的人群主要是那些靠擺設攤點解決生計、填飽肚皮的低收入群眾,而關於城管的負面事件大多集中在對流動攤點的執法管理上,這也是城管形象不佳的主要“癥結”。

  張東毛認為,實際的攤點需求量,總和經過審批的設點量“不對稱”,而且種種矛盾,也不可能在採取新的措施後,立即得到化解,還不能説“對抗性”事件就會杜絕,市民的期望值也不能太大,但通過這次“疏導”,特別是體現了對特困群體“生存權”的尊重,執法的壓力一定會大大降低,相信市民能更加平和地面對一些矛盾。

  記者注意到,此次條例在修訂中,特意增加“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意在對城管文明執法、依法執法提升到了“法律引導”和“法律保障”上來。

  “通過強調隊伍建設,促進執法理念的轉變,以及對輕微違法行為主要強調教育為主的方式,應該是該條例所體現的方向,對其他城市的市容管理,也是一種很好的借鑒。”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執法監督處副處長陸廣文説,條例對城管執法部門如何在當前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的大環境下發揮好作用,起到了很大的引導作用。(本報記者 丁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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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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