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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今年內研究開徵物業稅
國務院批轉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部署多項改革
本報訊 中國政府網25日公佈了《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國政府網同時全文公佈了發展改革委《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今年研究開徵物業稅
在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方面,《意見》提出,今年將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收制度;研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研究制訂並擇機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研究開徵環境稅;深化房地産稅制改革,研究開徵物業稅。
以上工作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建設部負責。
物業稅=70年土地出讓金分年繳
“物業稅”對普通市民來説可能還是一個很陌生的稅種,重慶原野律師事務所曾傑律師解釋道,所謂物業稅從理論上説是一種財産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産,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産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
在中國,物業稅可簡單地理解為“把本來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讓金’分成70年來收”,這樣就大大降低了房地産開發成本,這將降低房價,同時也會遏制一般房地産投資。
房地産界:徵物業稅長期利好
中原地産重慶分公司副總何偉堅認為,徵收物業稅對房地産業來説,應該是個長期利好的消息。其一,可以讓不少閒置房屋得到盤活,因為擁有多套房屋的産權者也許會考慮將閒置房屋出租或者出售。其二,對整個房地産而言,購房金額降低將能引導市場朝良性發展。
何偉堅認為,現有住房在購買、流轉環節成本很高,而持有環節成本很少。如果開徵物業稅,大家會關心土地出讓金是否會減少?流轉環節的營業稅是否會取消?這些細節的最終確定,將決定該政策對樓市的具體影響。
市民疑問:已有房産是否徵收
在渝中區較場口工作的趙先生有兩套住房,其中一套自住,一套閒置,他擔憂的是:對已購房屋是否徵收物業稅?
對此,曾傑律師認為,即使開徵物業稅,也應該是對政策實施後的房屋進行徵收,因為目前的房屋在購買時已支付“土地出讓金”,國家不可能要求已經購房的市民退“出讓金”再繳物業稅,更不可能重復徵稅。
市地稅局:暫未接到相關通知
市地稅局表示,目前我市尚未徵收物業稅,有關部門暫未接到任何有關物業稅的文件或通知,甚至該稅種是由地稅還是國稅來徵收都未明確,不方便就此發表任何看法。
實徵面臨三大難題
業內人士預測,徵收物業稅將至少面臨三大難題。
其一,稅收成本高。徵收物業稅前,要摸清每個人的房産情況,前期準備工作量很大,徵管難度也很大。
其二,不好確認百姓擁有房産情況,我國也缺乏有經驗的地價師、評估師。
其三,地方政府或不熱衷。開徵物業稅,地方政府將失去鉅額土地出讓金,這會讓地方政府缺乏徵收的積極性。據悉,去年財政部曾與多個省市商討實行物業稅徵收,但均遭拒絕。地方政府主要是擔心對吸引外來投資産生衝擊,同時影響地方短期財政收入和GDP的增長。
國外怎樣徵物業稅
物業稅在國外不少國家早已開始執行,不同國家的徵稅方式也大不相同。
在加拿大,政府對100%的物業徵稅。對擁有二套住宅的人還以高稅率徵收,對自居、退伍軍人、老人、殘疾人等有優惠。
在法國,政府採用土地年度稅的形式徵收不動産稅。
在荷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課徵的財産稅,主要課稅對像是房屋。
在美國,擁有房産後每年交不動産稅給州政府。各州稅率有所不同,幅度在房産價值的1%到2%之間。
在新西蘭和澳大利亞,不動産稅則是政府根據房屋的佔地面積和每年進行評估的房屋價值按0.3%到1%徵收。
《意見》其他政策(部分)
1、繼續削減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
2、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鐵路、電力、電信、市政公用設施等重要領域的相關政策。
3、繼續深化電價改革,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收費制度改革。
4、研究出臺關於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落實最低工資制度,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
5、研究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推進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均等化。
6、出臺放貸人條例,適時推出創業板,儘快出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7、實現廣電和電信企業的雙向進入,推動“三網融合”取得實質性進展。
據新華社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記者 陳寒星 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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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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