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5月23日報道明年,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建成無煙單位,2011年要實現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目標。昨日,衛生部等四部門發出《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出時間表。
《決定》表示,到2010年,要逐步建立健全地方從省到縣、軍隊從軍區級單位到團級單位各級控煙工作網絡。
《決定》強調,要將工作人員戒煙、不在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吸煙、宣傳煙草危害知識、勸阻吸煙和提供戒煙服務等指標納入《醫院管理評價指南》、《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本職責》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規定。
另外,軍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並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準,為吸煙病人提供戒煙指導。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禁止使用捲煙接待賓客,要為吸煙工作人員提供戒煙幫助。
記者了解到,按《防止接觸煙草煙霧準則》,自2011年1月起,中國應當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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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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