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個月,偵破拐賣兒童、婦女案件逾300起,解救410人
●打擊重點:盜搶拐賣兒童犯罪活動、組織操縱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拐騙婦女強迫賣淫犯罪活動
“集中警力,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拐賣犯罪活動。”4月9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
一場“打拐旋風”迅速在全國颳起,各地戰果頻傳。截至5月4日,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拐賣兒童案件184起、拐賣婦女案件122起,打掉拐賣犯罪團夥72個,解救被拐賣兒童196人、被拐賣婦女214人。目前,打拐專項行動正在順利開展,並將持續到今年年底。
拐賣犯罪呈五大特點
近年來,我國一直嚴厲打擊和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但是,受多種消極因素的綜合影響,拐賣兒童、婦女犯罪活動沒有得到根本遏制,在不少地方又沉渣泛起、發展蔓延,組織化程度提高,手段升級,危害嚴重,已成為當前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據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杜航偉介紹,近年來拐賣犯罪呈五大特點:犯罪團夥化趨勢明顯,犯罪網絡錯綜複雜,涉及地域眾多,成員構成複雜,犯罪手段也由單一的誘拐、偷盜向採取綁架、麻醉、搶奪等手段轉變;拐賣盜搶兒童犯罪突出,犯罪惡性程度加劇,拐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案件明顯增多;拐賣、拐騙兒童,強迫從事行乞以及賣淫、偷盜、搶奪等違法犯罪活動突出;跨國、跨境拐賣婦女、兒童案件屢有發生;強迫被拐賣婦女從事賣淫等色情活動增多。
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有其特殊性,其偵破工作存在 “三難”:調查取證難,犯罪嫌疑人抓捕難,被拐賣婦女、兒童解救難。據了解,拐賣案件多為跨省區市流竄作案,點多線長面廣,拐賣犯罪嫌疑人多為農村地區流動人員,居無定所,行蹤不定。被拐婦女、兒童往往被數次轉賣,偵查過程中,只要一個環節斷線,整個案件偵破就會陷入僵局,對婦女、兒童的解救更是無從談起。
A級通緝50名在逃人販子
魏加裴,男,28歲,山東省蒼山縣人,涉嫌拐賣犯罪在逃人員,5月8日中午被山東臨沂公安機關抓獲。
王英,女,54歲,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涉嫌拐賣犯罪在逃人員 ,5月9日13時被江蘇連雲港公安機關抓獲。
這兩人是4月29日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涉嫌拐賣犯罪在逃人員。這次公安部共選擇50名重大拐賣犯罪在逃人員,陸續發出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
大規模、高級別地通緝人販子,可見此次打拐專項行動的力度之大。據了解,公安部為此次專項行動立下“軍令狀”:要偵破一大批拐賣兒童、婦女案件,打掉一大批拐賣犯罪團夥,抓獲一大批人販子,解救一大批被拐賣兒童、婦女,整治一大批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重點地區和場所,堅決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多發高發的勢頭壓下去。
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介紹,在全國範圍內,重點打擊盜搶拐賣兒童犯罪活動、組織操縱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拐騙婦女強迫賣淫犯罪活動。
兒童失蹤婦女被拐均立刑事案
5月6日9時21分,廣東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石灣派出所接到外來務工群眾周某報案,稱其1歲的兒子失蹤。石灣派出所立即將此案立為刑事案件,刑偵幹警展開偵查。10時18分,拐騙幼兒後企圖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抓獲,被拐幼兒得到解救。
1小時成功破獲被拐兒童案,是公安機關轉變接報警和偵查破案工作的結果。以往兒童婦女失蹤,要過24小時才能立案,而兒童失蹤、婦女被拐的最初幾小時,是查找失蹤兒童、被拐婦女和發現犯罪線索的黃金時期。針對這一情況,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公安部專門下發通知,對各地公安機關在專項行動期間處置兒童失蹤、婦女被拐案件提出了新要求。
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解釋説,群眾到派出所、刑警隊等公安機關一線單位報告兒童失蹤、婦女被拐後,接報警單位要立即組織查找。各級“110”指揮中心要根據情況及時在車站、碼頭、機場、高速路口等場所和部位部署查找工作。派出所、刑警隊對兒童失蹤、婦女被拐的案件,要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對此前群眾關於兒童失蹤、婦女被拐的報警,也要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
打拐DNA數據庫建成
被拐兒童多為幼兒,以相貌來確認查找,工作難度較大。為此,公安部建成全國打拐DNA數據庫,運用DNA遠程比對技術等高科技手段,快速、高效地查找被拐賣兒童。
此次專項行動中,公安部要求包括兩類父母、三類兒童在內的五類人員必須採集血樣進行檢驗,並將數據錄入全國數據庫。兩類父母,即經工作已經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自己要求採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三類兒童,包括解救的被拐賣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和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血樣的檢驗鑒定和入庫、比對工作全部由省級或指定的地市級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承擔。
公安部還強調,在報案、查找、偵查調查和採血、檢驗、比對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群眾收取費用。
據了解,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已有DNA實驗室236個。將DNA遠程比對技術大規模用於打擊犯罪工作,是世界首創。在2000年全國打拐專項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利用DNA檢驗技術直接找到546名被拐賣兒童親生父母。
提示
識別身邊拐賣犯罪
如果您看見街上有人帶小孩在乞討、賣藝:
1.懷抱的兒童長時間昏睡不醒;
2.兒童傷痕及殘疾可能是人為造成;
3.將兒童放置在冰冷地面或暴曬,對兒童健康不管不顧;
4.兒童身上有明顯傷痕,流膿出血,沒有採取任何包紮措施;
5.採用鐵鎖、鐵鏈等方式禁錮小孩手腳;
6.僅有兒童躺坐在地上,不見大人蹤影或大人躲在遠處監視觀察;
7.乞討的大人衣服整潔,而懷抱或帶著的小孩卻渾身臟亂;
8.一名大人帶多名殘疾兒童乞討。
如果您在車站或車上看見:
1.懷抱嬰幼兒的女子對孩子的哭鬧不管不顧,長時間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懷抱小孩,沒有女性陪同,表情緊張,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懷抱一個嬰兒,另有隨行者專門看管行李;
4.兒童一直哭鬧,吵著要找爸媽,而隨行大人神情緊張,表情極不耐煩,極力制止;
5.男子帶一名或多名婦女隨行,婦女顯得驚恐不安,不敢言語。
發現上述情況請立即向警方舉報:
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
互聯網打拐信箱:
公安部網站(www.mps.gov.cn)國務院反拐部際聯席會議專欄(記者 黃慶暢 石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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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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