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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工人日報]誰給了老師“以罰代管”的權力

 

CCTV.com  2009年05月09日 08:3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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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據報道,四川成都雙流中和鎮的高一某班規定:學生上課遲到或違紀,都會被處以5—50元不等的罰款。該班班主任解釋,這是一種愛心捐款,不退還的罰款部分會用來獎勵班上表現良好的同學。

    對此,工人日報文章説:家有家規,校有校紀,學生違反紀律自該管,但這種以罰代管的做法讓人無法認同,因為誰也沒有賦予老師這一權利。且單就“以罰代管”的教育方式而言,其後果也不可小視:首先,學生在交罰款時,可能會因為怕挨罵不敢向家長伸手,其結果輕則會挪用生活費,重則可能採取不當手段找錢;其次,用罰款作為“愛心捐款”獎勵表現良好的學生,不利於同學間的和睦相處;再次,罰款和帳目都由老師一個保管,缺乏有效地監督。

    説白了,教育問題不應簡單採用經濟處罰來解決,老師對學生濫施獎罰也有違教育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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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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