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怎成富人資源?
中新網5月7日電 今年“兩會”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員建議,停建經濟適用房,全部代之以廉租房。對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稱,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都屬於保障性住房,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儘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
齊驥今日下午就“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與網民在線交流,並作出如上回應。
齊驥表示,這個問題各界看法不一致,主要反映在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上。對於政府興建的廉租住房,各方面反映都是一致的,都認為是做好住房保障的一個重要措施。從目前我們國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來看,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都屬於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根據本地群眾的實際居住狀況,是以廉租住房為主提供保障還是輔以經濟適用住房,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齊驥解釋稱,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是沒有産權,是非産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
齊驥指出,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儘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
齊驥還表示,從實踐情況來看,對於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掌握,各地有一定差異。比如説在中西部一些地區,住房市場供應比較充足,房價當中土地成本佔比較低,有的地方通過給低收入家庭一些住房補貼,讓他們在普通商品房市場當中購買住房,也有一些地方比較集中的建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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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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