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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臺民間組織在大陸設辦事處應按規定辦理

 

CCTV.com  2009年03月25日 11:2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發佈相關信息  中國網 張琳

>>>>>視頻<<<<<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全文)<<<<<

發佈會摘要:

范麗青回應遊客在臺"囂張":接觸頻繁會走向正軌

國臺辦談兩岸經合協議:目前協商還沒有開始

范麗青:將採取措施解決台資中小企融資擔保問題

范麗青: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是不分台北台南的

國臺辦談美臺關係:望美堅持三個公報和一中原則

國臺辦: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累計逾14萬人次

國臺辦: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將在無錫台北兩地召開

國臺辦:兩岸共同努力能為解決台灣參與世衛開闢前景

國臺辦談溫家寶希望去台灣:最大誠意推兩岸關係

國臺辦發言人:鼓勵並支持港臺進行多方面交流

國臺辦:臺民間組織在大陸設辦事處應按規定辦理

國臺辦談郭冠英反"獨"言論:望臺社會安定族群和諧

國臺辦談臺參與WHA:雙方努力創條件能開闢前景

國臺辦:台資企業間接從“家電下鄉”政策中受益

  中新網3月25日電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25日就台灣貿協和大陸貿促會有意互設辦事處一事指出,台灣的民間行業組織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應該按照大陸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經過批准以後開展業務。

  在今日例行記者會上,有台灣記者問發言人:台灣貿協和大陸貿促會有意互設辦事處,據説這個事情兩岸主管單位正在審核,請問發言人有關這個事情的進度。

  范麗青回應説,我們認為,隨著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和人員往來的擴大,兩岸的相關民間行業組織確實有必要在對方設立辦事處,以服務工商企業並協助解決兩岸交流中衍生的各種問題,來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的良性發展。

  范麗青指出,台灣的民間行業組織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應該按照大陸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經過批准以後開展業務。(據人民網文字直播整理)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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