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11月19日報道 “根據字數來確定費用,一般2萬字稿件要3萬塊錢,包括上五六幅圖片。具體的價錢看了稿子之後還有商量的餘地。”一王姓編輯在電話中説。
近日,本報接到舉報稱,只要交錢就可以在國家級刊物《報告文學》上刊登大篇幅的文章,千字千元,明碼標價。記者通過暗訪,證實這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明令禁止的違法交易依然在進行。
記者暗訪體驗付費發稿流程
記者撥通了《報告文學》編輯部的電話,稱是一公司,想在雜誌上發稿宣傳一下。《報告文學》的王姓編輯在沒有問及公司情況的前提下,爽快答應:“可以啊,你們自己有人寫嗎?”
在被問及是否需要提供一些相關資料時,王編輯説:“我們現在這邊編輯人手不夠,所以最好你們自己寫好,直接交給我們。”對於文章的質量,王編輯指點説:“一般來説內容健康、字句通順就行。再按照現在的要求,寫點兒科學發展觀之類的,把公司發展的細節貫穿進去。我們編輯也會適當修改一下,一般都可以發。”
“報告文學是不是對稿件的文學水平要求很高?”記者問。
“我們刊物上有兩類文章,一類是不收費的,那個質量當然高了,要求文章的可讀性、文學性,而這個相當於軟廣告,只要把意思説明白,內容健康就可以了。”
記者問及收費問題,王編輯直言不諱:“這個要看你寫多少字,上多少圖片了。根據字數來確定費用,一般2萬字稿件要3萬塊錢,包括上5、6幅圖片。如果要雜誌社派記者來寫,就要先付定金,並且多付5000元稿酬。”
記者試圖跟他討價還價,得知這個價“還有商量的餘地”。
至於“付費發稿”的一般流程,王編輯介紹:“你們先發文章給我們,然後我們會給你發一個認刊書,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們根據文件再把費用匯過來。”
按記者要求,王編輯將一張空白的“《報告文學》雜誌社認刊書(月刊)”傳真過來。在這個印有“中華獨家、公開發行、披真寫實、弘揚正氣”的認刊書上,左邊一欄是認刊單位,右邊媒體發佈單位寫著《報告文學》雜誌社,收款單位是北京《報告文學》編輯工作室,並有開戶行及賬號。
據王編輯介紹,看完文章後會在認刊書上寫明將發在第幾期,還會寫明收取人民幣的具體數額,最後加蓋雜誌社公章。認刊書一式兩份,經雙方同意蓋章,寄回雜誌社後匯錢後就可以發稿了。他還強調:“發了認刊書就絕對沒問題了。如果以後有問題,可以按法律程序説話。
記者還想諮詢做廣告的有關情況,王編輯則勸記者,“當然是文章效果好了,而且一定要配圖片,你們老總的形象啊,企業的面貌啊,還是圖文並貌效果好。當然,有圖片,價碼也會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