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20972名泥石流易發區的農民將進行搬遷。北京市政府設立搬遷幫扶資金,2008年補助標準為:市級按每人1.3萬元補助到各區縣,作為對農民搬遷的直接補貼;2008年以後,將根據物價指數變動等因素,在每人1.3萬元基礎上逐年進行調整。
此次搬遷歷時5年,涉及7個山區區縣59個鄉鎮、283個行政村的8557戶農民。到2012年,2萬餘名農民將全部搬遷完畢。對於搬遷村遷入地基礎設施建設,市級按每搬遷戶3萬元標準補助到各區縣,補助資金重點用於集中新建村佔地與農民密切相關的生産、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另外,為了扶持搬遷村産業發展,從2008年開始,連續8年市財政每年安排資金扶持搬遷村産業發展。
按照《關於實施新一輪山區泥石流易發區及生存條件惡劣地區農民搬遷工程的意見》,要求以整體搬遷或部分遷建為主,可結合原有土地承包關係就近安置,同時鼓勵結合區縣功能定位,積極引導人口外遷並向新城和小城鎮轉移;對採取自由搬遷方式的,重點支持投靠子女或有穩定收入並已在城鎮購房的人群。(記者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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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