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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 記者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國務院辦公廳20日正式印發《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據了解,《意見》在保持基層醫改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從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基本藥物使用監管、多渠道補償機制等七個方面,對基層醫改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
基本藥物堅持網上集中採購
在完善基本藥物採購配送方面,《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省(區、市)為單位網上集中採購,落實招採合一、量價挂鉤、“雙信封”制等制度。“雙信封”制評價中,經濟技術標評審將企業通過《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2010年版)》(GMP)認證作為質量評價重要指標;商務標評審對競標價格明顯偏低的藥品進行綜合評估,避免惡意競爭。
基本藥物從生産到使用全程電子監管
在基本藥物使用和監管以及深化編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意見》指出,要引導基層醫務人員規範使用基本藥物,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從生産出廠到使用全程電子監管,抽驗結果定期向社會發佈。收入分配要向工作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貢獻突出等人員傾斜,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挂鉤。
嚴處過度醫療等違規行為
在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以及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方面,《意見》指出,要落實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專項補助經費,完善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的補助政策。要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功能,診療科目、床位數量、科室設置、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要與其功能定位相適應。
在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以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監管方面,《意見》指出,要明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分工和資金分配比例,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對有過度醫療、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違規行為的機構及人員,嚴格按規定予以處罰;嚴厲查處沒有按照規定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針對《意見》的組織實施工作,國務院醫改辦負責人説,各省(區、市)政府要儘快制訂實施方案,並報國務院醫改辦、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國務院醫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滯後的進行約談,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