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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是世界銅鼓之鄉,銅鼓文化是河池文化的瑰寶,按照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提出建設民族文化強區的要求,這一瑰寶如何傳承弘揚,顯得尤為重要。
“銅鼓文化的保護應是政府行為,商業運作要麼保護不了,要麼會導致過度開發。”河池文物管理站原站長、銅鼓專家梁富林在談到銅鼓文化的保護時,強調了政府行為的重要性。
梁富林認為,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會衝擊和淡化原有的銅鼓文化,但沒有經濟的驅動,想要保護好也很不現實。正確的辦法應是:由政府投入資金,組織專家學者進行研討、論證,選取幾個村莊作為試點,進行實驗性的適度開發;一段時間後,如能形成既不破壞傳統文化、又能帶來一定經濟收入的經驗,再逐步向其他地方推廣。
千百年來,銅鼓文化之所以能在我市傳承下來,在於人們對銅鼓的崇拜和保護,認為它是神器,能給家族帶來吉祥。至今,我市各地仍然流傳著許多和銅鼓有關的神話故事和傳説。梁富林向記者講述了兩個他在東蘭縣開展傳世銅鼓調查時聽來的故事。
清代末年,在東蘭縣長江鄉,有一天土匪進村“拉生”(綁架),搶走了一個7歲男孩和一面銅鼓,開價讓村民湊錢去贖。村民只湊到一半的錢,由被綁架男孩的爺爺送去。土匪説,一半錢只能換一樣東西,或是孩子,或是銅鼓。老人選擇了銅鼓。
文革時期,在東蘭縣金谷鄉,民兵來到村裏收繳銅鼓。幾位老年婦人為了保護銅鼓,脫光衣服,坐在藏有銅鼓的家門口,民兵遠遠看見不敢走近,那幾面銅鼓才得以逃過一劫。
然而,在改革開放經濟大潮的衝擊下,社會發展了,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改變。梁富林説,如今就是最偏遠山村裏年紀最大的人,也已經意識到是黨的政策讓人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不再認為銅鼓是神器,而僅是把它當作祖宗留下來的財産加以保存。對此,他心中憂慮:時代不斷地向前發展,一個地方的民俗總要依存于當地群眾的生産活動,一旦這些至今仍在使用銅鼓的偏遠山區也跟別的地方一樣進入信息時代,當地群眾的生産生活方式改變後,銅鼓習俗是否能夠一直保存下去?
“這就需要政府採取有力措施,忠實地記錄和儘量保護當地人民原生態的生活習慣習俗,就算以後這些習俗消失了,我們還能留有豐富的影像、文字資料向後人展示。”梁富林説,這是目前保護我市銅鼓文化最可行的辦法。他説,我市銅鼓保護可分為對銅鼓本身的保護和對銅鼓使用風俗的保護兩大部分。
我市民間傳世銅鼓的保存現狀不容樂觀,威脅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銅鼓在長期使用中造成的自然損壞,二是近年來文物販子的非法買賣活動導致銅鼓大量流失。梁富林説,政府應組織公安、工商、文化、運輸及運管部門,以及鄉、村幹部共同配合,堵死銅鼓外流渠道,形成保護銅鼓的社會合力;將民間銅鼓中的精品徵集至博物館,以便永久保存;每年對民間傳世銅鼓存量開展調查,記錄並掌握其變化規律。如有可能,政府可在村裏雇傭固定的“銅鼓保護人”,每年撥給一定的保護經費,讓其隨時關注銅鼓變化情況,有損壞及時上報;每年檢查一次,如有損失,給予一定的懲罰。聘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開展銅鼓鑄造試驗,儘快鑄造出完全符合民間需要的銅鼓,以新代舊,最大限度地減少原有傳世銅鼓的嚴重破損。
對銅鼓使用風俗的保護,則有賴於政府配合國家文化部及自治區文化廳,將“廣西紅水河流域銅鼓藝術保護工程”各項保護措施落實,同時將河池民間銅鼓習俗申報聯合國“人類口述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以從更高層面上對河池民間銅鼓進行保護。
記者從市文物管理站了解到,近年來,我市就銅鼓及銅鼓文化保護做了大量工作:對民間銅鼓的藏量和使用情況開展調查;建立了東蘭縣民間銅鼓收藏館;出版了《河池銅鼓》等學術專著;組織河池民間銅鼓表演隊多次到外地進行文化交流演出;成功鑄造出可供民間使用的麻江型銅鼓和系列音樂定音銅鼓……
去年8月25日,“自治區級河池銅鼓文化生態保護區”正式啟動建設。該保護區將以保護河池銅鼓文化為核心,通過科學規劃和制定保障性政策措施,對全市銅鼓文化遺産資源和相關的文化生態環境實行動態的整體性保護,激發民族文化的生命力,使民族優秀文化遺産得以永續傳承。(見習記者 譚麗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