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剛剛從自治區環保局獲悉,6月5日廣西河池化工集團(以下稱河化集團)發生的液氨泄漏事故目前已得到妥善處置。從6月7日河池市環保局提供的監測結果顯示,該環境污染事件污染程度較輕,沒有影響飲用水源,污染的態勢已有效控制,河流的水環境得到很好恢復,對下游水系未造成影響。
據河池市環保局一工作人員介紹,6月5日晚20時52分,河化集團公司合成氨廠在檢修液氨分配臺1號液氨臥罐液氨進出口三通管過程中,一閥門突然破裂,造成大約10噸液氨泄漏。事故發生後,河化集團立即切斷與泄漏相通的閥門,並打開氨庫噴淋裝置,啟動清凈下水,把噴淋液氨的廢水約150噸抽入應急池,但仍有少量噴淋廢液外排進入龍江河,致使龍江河發生死魚現象,對龍江河水環境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目前,該傷員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事故發生後,河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環保及相關部門立即組織現場監測,妥善處置事件,將事件損失降到最低。環保部門立即對納污水體龍江河流域設置5個監控斷面。6月7日六甲公路橋斷面的氨氮為0.075毫克/升,鐵索橋斷面氨氮為0.268毫克/升,大金城水泥廠碼頭斷面氨氮為0.226毫克/升,三橋斷面氨氮為1.266毫克/升,三江口斷面氨氮為0.160毫克/升。從監測情況看,龍江河流域除三橋斷面的氨氮稍微超標外,其他各斷面的氨氮均達到國家規定的地表水三類水標準(地表水三類水質標準GB3838-2002為:1.00毫克/升)。監測結果顯示,事件污染程度較輕,沒有影響飲用水源,污染的態勢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河流的水環境得到很好的恢復,對下游水系未造成影響。
河池市市委、政府責令河化集團公司對合成氨分廠的應急系統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抽回的150噸噴淋廢液氨水回收利用,不能外排,確保環境安全,並將根據該廠的違法事實,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李新雄 姚忠群)
責編: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