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家建立“執行110”常設值班制度
本報訊(記者 章立莎 通訊員 韓繼升 田緒宏) “針對部分被執行人白天難尋、故意逃避執行等情況,李滄區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國建立了‘執行110’常設值班制度,各執行單位輪流值班,隨時受理群眾舉報,實現了24小時全天候執行。”目前,該院“執行110”常設值班制度實施近兩年時間,期間,本市各媒體對這一做法進行了廣泛報道。昨日上午,中央電視臺《經濟與法》欄目《執行正在進行》攝製組首次將鏡頭聚焦該院執行工作,並將對該院正在開展的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進行為期一週的採訪。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該院“執行110”常設值班制度實施以來,值班人員接到舉報電話175個,出警525人次,採取強制措施83次,拘留16名被執行人,執結案件59件,達成和解37件,執行標的200余萬元。
擴大執行案件速執範圍
2007年4月開始,該院建立了小標的案件速執機制,今年1月將速執案件範圍逐步由1萬元擴大至5萬元以下,8月份又在總結小標的案件速執經驗的基礎上,將所有案件納入速執程序,通過完善常設值班制度等措施確保“速執機制”取得成效,速執案件平均結案週期縮短至21天。
調整執行思路取得雙贏
該院對部分經營困難的被執行企業,採取靈活多樣的執行方式,既保證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實現,又使被執行企業能繼續生産經營。如在執行某企業過程中,該企業出現經營困難、資金週轉不力的情況,無力償還全部案款。執行法官及時調整了執行思路,從中牽線搭橋,使申請人成為被執行人的代理商,雙方進行經營合作,最終使被執行人既償還了欠款,又拓寬了銷售渠道,取得了雙贏效果。
變通執行方式執結“死案”
對部分外資企業不給職工投保的案件,該院積極變通執行方式,通過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險事業處等聯絡協調,突破了原來的辦理模式,將投保主體由單位變為個人,將執行回來的案款以職工個人名義補辦社會保險手續,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避免了多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對部分企業以經營不善為由拒不履行法律裁決的案件,該院採取強制審計的方式,通過對這些企業的投資、股權、債權、固定資産、流動資金等會計科目進行審計,查清了企業的資金流向及隱匿債權。如對駐該區某大型國有企業執行案,通過這種方式,一次性執結“死案”40余件。
對受理的多起韓資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案件,由於其現有的資産無法清償,該院在執行中千方百計查找企業投資人,通過採取扣留護照、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據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該院於今年11月起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截至目前,已清理積案375件。
嶗山法援幫農民工討薪98萬
本報訊(記者 章立莎) 記者昨日從嶗山區法律援助中心獲悉,該中心今年共為160名農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索回勞務費、人身傷害等賠償98萬餘元。其中,涉及人身損害的18起,保險加班費等42起,支付勞動報酬56起,工傷5起,其他勞動爭議案件33起,其他民事事項3起,刑事案件3起,其中法院指定辯護的1起,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1起,個人申請法院辯護的1起。
責編: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