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食品等廣告違法違規率下降,但仍然沒有好轉
“對於非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療效,電視廣告中運用演員或其他社會人員一人飾演多個角色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要從嚴、從重、從快查處。”2月9日,山東省工商管理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再次將這類虛假宣傳廣告列為重點治理之列。
同時列為重點治理的還有以下幾種: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廣告;誇大療效、保證或者變相保證治愈率的醫療、藥品廣告;以新聞報道、健康講座等形式發佈的廣告。
“對虛假違法廣告我們一直在監管,並且各級黨委宣傳部門一直高度重視,積極會同工商、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加強監管,通過下發文件、召開會議、閱評反饋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大整治力度。”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廣告處負責人説,去年,山東省監測廣告55萬多條次,查處3400多件廣告,責令整改2000多件,罰款1590多萬元,罰款金額比前年同期增長12%。
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美容服務“五類廣告”是當前違法違規問題最為集中的廣告。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對山東省“五類廣告”發佈情況的檢測結果,2008年四季度最新的監測數據,山東省這五類廣告違法違規率為45.3%,比2008年一季度下降了32個百分點,其中醫療廣告、保健品廣告、藥品廣告都有較大幅度下降。
儘管廣告市場秩序在明顯好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也在明顯減少,山東省工商管理局下發的文件依然認為“廣告發佈不規範的狀況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特別是“有些生活類媒體發佈的直接關係群眾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和美容服務廣告違法違規情況仍然沒有好轉,群眾反映強烈”。
廣告審批及監管機制亟待完善
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廣告處負責人認為,虛假廣告屢打不絕,屢禁不止是全國普遍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她説,現在傳媒市場競爭激烈,迫於生存壓力,廣告主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採取不正當手段,擅自擴大審批內容,一些媒體單純追求經營指標,喪失社會責任。
同時,廣告審批、監管部門相互配合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工商部門不管審批只是事後監管,加上現有的監管力量薄弱,無法適應媒體廣告業的迅速發展。
據了解,山東市以下沒有專門的廣告監管隊伍,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廣告處也只有9位同志,還要承擔廣告登記等其他日常工作。該負責人説,廣告是24小時發佈,但現實狀況是缺乏24小時監管的現代手段。
該局廣告處的一位人士提出,由於現行《廣告法》滯後,他們在辦案過程中,對虛假廣告的取證特別難。除了媒體外,要想進一步對廣告發佈者、廣告産品廠家進行查處難度很大。比如,演員作虛假廣告,現行《廣告法》就無法可依。
此外,部分消費者對違法廣告的識別能力不強,這也為虛假廣告提供了市場。
“遏制虛假違法廣告,必須齊抓共管,單憑某個部門單打獨鬥難以湊效。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是目前打擊治理虛假違法廣告的有效手段。”該人士説,山東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嘗試。
目前,山東省工商管理局聯合省整頓辦、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13個部門建立了廣告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分析問題,部署任務,同時實行了廣告監測制度、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廣告市場信用監管制度、廣告主體市場推出制度、媒體單位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度。
據介紹,平時,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廣告處每個季度對山東省直和17個地市54家媒體進行監測。
“報紙雜誌好蒐集,電視廣告我們一般是暗訪,我們會到一個地方住幾天,把電視節目不間斷錄下來,進行監測。”每一次監測結果,都會向社會公告,引導正確消費,提醒消費者謹防上當。
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對部分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廣告主和廣告發佈者,採取依法暫停廣告業務的處罰,對違法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建議撤銷廣告許可證甚至職業資格。
2008年,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先後對一家省屬報紙和一家市屬報紙作出停止其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發佈資格半個月的處罰,對“風保寧”等5種産品作出了暫停廣告發佈資格半年的處罰。有關地市工商管理局也分別對兩家媒體和“艾克口服液”等20余種産品作出暫停廣告發佈資格的處罰。山東省工商管理局向社會公開曝光了244件涉嫌嚴重違法違規廣告,配合衛生部門先後撤銷了27家醫療機構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播發違法廣告的媒體將被追究
媒體單位是廣告發佈的最後環節,山東省工商管理局的文件提出要加強對媒體單位的監管,每年舉辦媒體廣告審查員業務培訓外,將進一步強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
在2008年12月26日召開的山東省廣告管理工作電視會議上,山東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姜鐵軍説:“廣告宣傳同新聞宣傳一樣,也是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在支持新聞媒體搞活廣告經營,增強自身經濟實力的同時,強化組織領導,加大監管力度,要把握正確導向,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廣告宣傳的首位”。
山東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郭服海説:“對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或發佈虛假廣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媒體,對負有責任的媒體單位,可暫停其部分類別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發佈業務,直至取消其廣告經營資格。”
山東省委宣傳部、省工商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還聯合製定了違法廣告主體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廣告審查義務,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發佈者,要追究審查員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因失職導致違法廣告重復發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08年,山東濱州電視臺就被全省通報批評,有關責任人受到了處理。主要原因就是這家電視臺的新聞綜合頻道違規播放內容低俗、畫面不雅的“加拿大V6膠囊”性保健品廣告,並以奧運名義進行宣傳。
山東省兩家廣播電臺在2008年6月10日21時到23時發佈的醫療、藥品、保健品、化粧品和美容服務廣告違法率達到100%。山東省工商管理局根據監測結果,立即下發了整改行政建議書,要求媒體單位充分認識其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制止以新聞報道、健康知識講座、空中門診(接聽熱線電話方式)等形式發佈廣告的違法行為。
2008年12月4日,山東省《大眾日報》、山東省人民廣播電臺、山東省電視臺、山東省有線電視中心、《齊魯晚報》、《生活日報》、《山東商報》、《齊魯週刊》、《濟南日報》、《濟南時報》、濟南人民廣播電臺、濟南電視臺12家媒體發佈廣告自律誠信公約,承諾“實事求是,尊重版權,不見利忘義,不唯利是圖,不發佈虛假、違法、低俗、誤導消費者的不良廣告”,不以“有償新聞”以及新聞形式發佈廣告等。 (鄭燕峰)
責編: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