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出臺 獲四項“先行先試”權
獲國務院批復通過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26日正式發佈。中國證券報記者在《方案》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深圳此次獲得四項“先行先試”權。一是對國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先行先試;二是對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符合我國未來發展方向,需要試點探索的制度設計先行先試;三是對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對全國具有重大示範帶動作用的體制創新先行先試;四是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先行先試。
下一步,深圳將在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社會領域改革、積極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以深港緊密合作為重點全面創新對外開放和區域合作的體制機制、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體制機制等六個方面實施重點突破。
行政體制改革是最大看點
去年《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通過後,深圳作為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地位得以明確。去年底,深圳市政府研究起草了《方案》並上報給國家發改委。
行政體制改革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方案》指出,深圳將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完善大部門管理體制,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實現一級政府三級管理,這意味著深圳市現有的“兩級政府、四級管理”,即“市政府—區政府—街道辦—社區工作站”的行政體制框架將發生變化,各級管理部門將可能變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
此外,深圳還將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對公務員中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用制。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上,深圳將進一步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創新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開展事業單位法定機構改革試點。
深港合作打造四大中心
在深港合作目標上,此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金融中心”並未出現在獲批的《方案》中。不過,《方案》指出,深圳將與香港功能互補、錯位發展,推動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中心。
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表示,深圳將從八個方面加強與香港的合作。一是加強金融合作,積極開展粵港澳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競爭中的地位。二是加強海港和空港合作,加快深港機場合作進展,進一步加強深港在高端航運服務領域的合作,打造世界級的港口群。建設全球資源配置功能的物流樞紐,亞太地區最重要的多式聯運中心和供應鏈管理中心。三是加強深港的商貿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共同打造具有商業貿易、展示推廣、旅遊休閒功能的世界級商貿中心。四是加強深港文化創意産業合作,成為中國文化和創意産品走向世界的先鋒。五是加強深港社會、科技、教育、衛生領域的合作。六是加快推進深港城市規劃、交通、信息、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對接和建設,加快深圳居民往來香港的便利措施。七是加快推進前後海地區規劃建設和體制創新。八是健全深港澳打擊走私的合作機制。
金融創新邁步走
在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深圳將完善要素配置的市場機制和財稅、金融、土地、投融資等制度,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作用,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中,在稅制改革上,將開展地方稅制綜合改革試點。
作為深圳四大支柱産業之一的金融業將是改革的一大重點。深圳金融改革創新將從以下九個方面進行。
一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積極支持在深圳設立創業板。二是探索在深圳設立本外幣債券市場。三是大力發展期貨交易。四是支持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機構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監管要求的基礎上,創新金融品種和經營模式。五是積極探索房地産、高速公路、碼頭、電力等資産證券化。六是加快發展金融後臺服務産業,建設輻射亞太地區的金融後臺服務基地。七是積極探索發展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八是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和民營中小銀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九是探索建立加強金融監管的有效模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中國證券報)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