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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徵求意見 含四項措施

 

CCTV.com  2009年05月23日 08: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22日電 中國證監會今天傍晚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中公佈的近期改革措施包括“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等四項措施。

     >>>證監會就改革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指導意見徵求意見

    >>>證監會就改革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指導意見答問

    意見中具體寫到,新股發行體制涉及面廣、影響大,為保證改革的平穩推進,擬採取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階段推出各項改革措施。現階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項措施:

    (一)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詢價對象應真實報價,詢價報價與申購報價應當具有邏輯一致性,主承銷商應當採取措施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每筆申購的最低申購量。對最終定價超過預期價格導致募集資金量超過項目資金需要量的,發行人應當提前在招股説明書中披露用途。

    (二)優化網上發行機制,將網下網上申購參與對象分開。對每一隻股票發行,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所有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股票配售對象均不再參與網上申購。

    (三)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四)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提示所有參與人明晰市場風險。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刊登新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充分揭示一級市場風險,提醒投資者理性判斷投資該公司的可行性。證券經營機構應當採取措施,向投資者提示新股認購風險。

    意見還指出,其他改革措施,在統籌兼顧市場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場的承受程度的基礎上,擇機推出。

    《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09年5月22日至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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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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