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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創業板應成新股發行改革試驗田

 

CCTV.com  2009年04月01日 08: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評論員 葉檀

    創業板要害有兩點

    證監會半夜雞叫,從事創業投資的人總算可以松一口氣,經過了十餘年的等待,他們終於擁有退出機制,不用投資投成長期股東。

    3月31日淩晨,中國證監會發佈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並不能證明創業板將自5月1日起推出,一系列配套管理辦法出臺,管理層必須揣度市場承受力順勢而為,沒有幾個月不可能實現。

    希望管理層不是受到900多家創業投資公司的壓力而作此決定,而是真正從改革中國股市這一基本點出發,將創業板搞成改革試驗田。監管層不應迷信行政的力量,而應堅信改革的力量,不能從行政審批著手解決中國股市的圈錢難題,而應從市場規律出發,使投資者從創業板上看到公平交易的希望。推出創業板一要充分尊重市場的力量,二要充分展示法律法規的公平與威嚴。

    發行制度的改革至關重要,關鍵有二:一是提高流通股比例,如約定發行後流通比例在50%以上,以此解決創業板被大股東用少部分資金徹底操控的頑疾;二是大小限解禁按照國際規則一步到位,別再假借保護投資者的名義搞什麼大小限解禁期限,如此新股發行溢價自然低落,市場的真實價格也就水落石出。

    從目前出臺的規則看,約束創業板主要靠事前審批和投資者資格審核,管理層依然迷戀自身的行政力量,他們應該展示執行規則和制度改革的勇氣,以樹立市場的信心。

    《辦法》第十條規定,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第一套標準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套標準為: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上述兩套標準還須滿足4個條件,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産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管理層試圖依靠財務數據篩選出較成熟的企業,免得動搖創業板的根基。真正動搖資本市場根基的是對於有法不依,對造假公司不聞不問,使ST張銅之妖、泛海建設業績變臉之怪一一現世。政府部門約束髮行公司贏利能力從來不是好辦法,主板市場上市門檻更高,但此舉逼出一些造假公司,造成上市業績大變臉。對於這樣的公司,監管層是否能做到鐵面無私、毫不循情?創投公司吸引了國有、民間、境內境外各路資金,這些機構八仙過海,各有各的門道,監管部門面臨的人情壓力,絲毫不弱于主板市場。管理層能經受得起考驗嗎?

    值得關注的是,創業板交易還將引進合格投資者制度。有關部門根據資金量的大小、風險承受能力的高低,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創業板市場。這是比較搞笑的做法,創業板投資不是股指期貨,牽涉到投資者的技術能力與杠桿效應,理應一視同仁放行各路投資者。如果監管層真的想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只要對做假的保薦者與發行者實行追溯機制,讓他們為造假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相信這會讓他們終身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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