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交所今日公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徵求意見稿)》表示,為了規範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為,避免因股東、實際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對二級市場交易造成巨大衝擊,借鑒海外市場及中小板經驗,實施增、減持1%事後披露制度。
《上市規則》指出,為了規範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為,避免因股東、實際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對二級市場交易造成巨大衝擊,借鑒海外市場及中小板經驗,實施增、減持1%事後披露制度,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減少比例達到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時,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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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