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個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序試點,實行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
○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可由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細則還對提高家電下鄉産品質量、完善售後服務以及加強生産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悉,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是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主要包括在內蒙古、遼寧、大連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序改革試點。解除生産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試點時間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試點成功後全國推廣。
根據細則,改革地區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必須留存産品標識卡、購買人戶口簿、購買人身份證、購買産品發票、儲蓄存摺等複印件,並在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料提交指定的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兌付手續。鄉鎮財政所對銷售網點提交的相關材料,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並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的儲蓄賬戶。相關複印件留存備查。
未改革地區,家電下鄉補貼仍然由財政部門審核並兌付,但解除生産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並將原來“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調整為“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
不管是否進行簡化補貼程序的改革,凡由於銀行網絡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創新補貼程序,採取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的方式。採取上述簡化措施後,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細則規定,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應當在顯著位置懸挂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産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在産品公示欄中明確公佈該網點銷售家電下鄉産品的具體型號和中標最高限價,設立專櫃,並配備專銷人員。積極向農民宣傳中標産品型號、價格及申領補貼流程等政策。
細則提醒,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到懸挂有“家電下鄉指定店”標牌的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産品;每個家電下鄉産品都附有與産品唯一對應的“家電下鄉産品標識卡”,粘貼在産品説明書封面的指定位置;每個家電下鄉産品都粘貼有專門的家電下鄉産品標識;應當索要正規發票。
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