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謝明中資料圖片。 中新社發 尹海明 攝
我看到很多貪官的所謂懺悔,追悔莫及的無非是那種做人上人的美好感覺一去不返,無非“做官前程美好”罷了。
──劉洪波(知名雜文家)
坐牢貪官的反思,大致上只可以表達一點認罪伏法的心情,至於認識價值,基本可以説等於零。然而,媒體上還是老能讀到這些毫無認識價值的東西,好像坐牢貪官痛心疾首的神態能夠感化他們的同道似的。
最近讀到的是海南文昌落馬書記謝明中的反省,載之於10月14日《檢察日報》。這位市委書記因受賄1800余萬元,另有800余萬元財産來源不明被判處死緩。
謝明中的反省是怎樣的呢?“我的犯罪與多數案件不同點在於,我的成長經歷特殊,較年輕起就擔任比較高的職務,仕途太順使得自己有點得意忘形”,從而獨斷專行、作風霸道、權力越位,“5年多時間,我利用職務之便收了一些領導幹部和老闆的錢”,“當我的雙手被冰涼的手銬鎖住的時候,我才知道從此已失去了自由。從那時起,我才真正體會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義。這一失足,不僅失去了自由,毀掉了我原本美好的前程,也傷透了親人的心”。
這樣的反省根本上就是現身説法的心情告白,如果有什麼意義,大概就是告訴為官之人坐牢的滋味不好受,不要落到坐牢的境地,而要保住“原本美好的前程”吧。做官與坐牢,相距簡直就是霄壤,做官很美好,坐牢很難受,先是人上人,很風光,現在是人下人中的最低一檔,很恥辱。
我看到很多貪官的所謂懺悔,追悔莫及的無非是那種做人上人的美好感覺一去不返,坐在牢裏想從前,唏噓不已。這確實是一種“真言”,要知道,貪官們在位之時談的可都是“領導就是服務”,“做官就是做公僕”之類的鬼話哩。當其為人上人時,就講“當僕人”和“服務人民”的鬼話;現身説法時,才會説做官之日是“原本美好的前程”。這樣的現身説法,能夠讓他們的同道體悟出什麼呢,無非“做官前程美好”罷了。
我不能説這毫無意義,如果真的能夠讓他們的同道不再去貪的話。然而,聽一席“做官前程美好”的現身説法,真的就能讓人不貪嗎?何況,就算不貪,也不過是基於保住人上人的地位,而怎樣成其為人,人應當是怎樣一種生活,仍然不在題義之中。在中國,做回到人真是大難,哪怕一個官變成階下囚,都不足以讓他體悟人的價值的真諦。
謝明中的反思説自己年少得志,於是得意忘形,變成了貪官。我看也是沒摸到門。貪官一旦權力在手,就獨斷專行、作風霸道、權力越位,又何分得志於何時呢?既然成了“一把手”嘛,無論少年得志、中年順升還是老年走鴻運,都一樣可以得意忘形的。少年得志的,覺得自己是天縱英明;中年順升的,覺得掌權是順理成章;老來走了鴻運的,覺得機會難得,獨斷霸道的方便之門都已大開,成為貪官,成為酷吏,或者成為官場上的混子,都由他自便了。
我固然不能説貪官反思,應當把自己的問題全部歸於權力制約的缺乏,他應當有自我的省悟。然而,如果自我省悟不是基於對非道德行為的恥感,而是基於地位或説“原本美好的前程”的喪失,那麼即使施行自我的詛咒,也不過是後悔“辜負培養”,而不能回復正常的人性。而靠著這樣的現身説法來教育官員,最好的效果不過是加強其固位陞官的念頭。
貪官自視為人上人,這便是獨斷、霸道、濫權的根源。不去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欣賞落馬者對失位坐牢的唏噓感慨,不過加固“有權的幸福,無權的痛苦”的觀念,或許也有警醒後來者的作用吧,但也只是讓後來者做好人上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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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