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進必考,這是現行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原則。但是,一些政府部門急需的特殊人才,卻未必能通過公務員考試這種目前唯一的方式得到。怎麼辦?最近,江蘇揚州市出臺的政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為嘗試解決這一問題“打開另一扇窗”。
根據政府工作特殊需要雇用的專門人才
這個試行辦法對“政府僱員”給出定義:政府僱員是政府機關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從社會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經貿、城建、規劃、信息、外語及高新技術等方面的專門人才。辦法明確,政府僱員服務於政府某一部門或政府某項工作,佔雇用單位的人員編制(不含機關附屬編制),但不具備公務員身份,不擔任行政職務。
揚州市明確,政府僱員的職別分為普通僱員和高級僱員。普通僱員是指政府行政部門專業性技術工作需要的專業人才,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或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高級僱員是指政府行政部門高層次技術性工作需要的特殊高級專業人才,必須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在本專業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大影響力,工作業績突出。
政府僱員雇用期一般為1─3年。如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包括在雇用期限內),試用不合格的要及時解雇。短期階段性工作,可按照實際需要,簽訂1年以下的雇用合同。
政府僱員的薪水怎麼給?根據上述試行辦法,政府僱員實行年薪制,年薪標準分為6檔,普通僱員執行1─3檔,分別為5萬元、6.5萬元、8萬元;高級僱員執行4─6檔,分別為10萬元、12萬元、14萬元。此外,“對少數特別優秀、對我市能夠作出巨大或特殊貢獻的高層次人才,經市政府批准可另行確定年薪標準”。
解決“招來的使不上,想要的招不來”
這個薪水標準顯然超過了當地普通公務員的平均水平。不過,給高層次人才支付高薪,這一點爭議並不大,問題在於,政府僱員的必要性體現在哪?換言之,公務員考試為何就招不來“專門人才”?
揚州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處長羅瑞勤解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部門對金融、城建、規劃、信息、外語等專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門招考公務員,都是省裏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內容並不涉及專業知識。符合基本條件,大家都可以報考。考進來的公務員,具備基本的綜合素質,但專業知識卻未必能達到要求。這顯然是一對矛盾。
羅瑞勤舉例:揚州正在推進“數字揚州”建設,政府部門信息技能人才緊缺,但連續幾年沒招到“拿來就用”的人才。而且,公務員考試的週期也長,從申報計劃開始,到筆試、面試、考察等,走完所有程序,差不多要一年。而有些政府部門急著要人,這又是一對矛盾。
招來的使不上,想要的招不來。為什麼不能在招考條件中對專業知識作出相應的明確呢?羅瑞勤説,對專業知識太過強調,可能會削弱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和競爭性。
其實,揚州不是第一次“吃螃蟹”。早在5年前,揚州市被司法部確定為開展公職律師試點的城市。所謂公職律師,就是專門為政府服務的專業律師,用工性質是僱員制。本著雙方自願協商的原則,簽訂聘用合同,規定用工年限,確定報酬標準。經過全國公開招聘,在雲南一所高校任教的許慧明,以政府僱員的身份成為揚州市的公職律師,被媒體稱為“中國政府僱員第一人”。而他則説自己是“為市長討説法”的人。
許慧明坦承,成為政府僱員,自己作出了很多犧牲,個人收入少了,休息時間就更少了。不過,政府僱員也有優點,比如,有很強的獨立性,這是公務員或者其他形式的政府工作人員不能比的。因為政府僱員不考慮升遷問題,與政府的各個部門沒有利益關係,在處理問題時,顧慮相對少一些,可以發表一些獨立的看法。
在現行公務員制度下如何定位
最近幾年,不少地方相繼試行過政府僱員制,不過,有些地方的效果似乎不太理想。比如,2004年,江蘇無錫市政府就曾以50萬元年薪,招聘了一名對日招商首席代表。兩年後,因為沒有完成招商指標,政府沒有和他續約。他遇到的尷尬在於,身份沒有準確定位,在外商面前代表政府,卻沒有能力回答外商所談的涉及政府權力的問題;在政府部門面前,拿著政府薪金,卻不是政府的人。
無論他們個人感受如何,都無法回避這樣的問題:在現行的公務員制度下,政府僱員到底如何定位,是一種有益的補充,還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政府僱員制對公務員制度的影響如何,到底能走多遠?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院長胡偉認為,政府僱員制度在國外比較普遍,它是對公務員制度的一種補充。政府僱員工資可多可少,雇用期可長可短,地位可高可低,是一種比較靈活的措施。“目前的公務員制度,儘管也引進了考核和淘汰的機制,但總體上,在人們眼裏還是比較穩定的,甚至仍然是‘鐵飯碗’。在現行的公務員制度難有大的突破的情況下,引進政府僱員制度,儘管不是最優方案,但也可以算得上是次優選擇。”
不過,胡偉認為,兩種體制並行,終究還是權宜之計。這種“雙軌制”終究還是要“並軌”。“從根本上説,還是要進一步改革公務員制度,打破‘鐵飯碗’,完善獎懲、退出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擔心,“政府僱員制”的實行會變相增加人員,是一種新的、隱性的造成政府機構臃腫、膨脹的做法,有可能是“閒著媳婦請保姆”。
還有學者提出公平的問題:公務員只要不出大錯,不違法,就不會被解職。端著“泥飯碗”的政府僱員幹得再好,也不會對端“鐵飯碗”的政府公務員形成威脅。這就像把一條兇猛的鯰魚放進了一隻沒裝沙丁魚的水箱,“鯰魚效應”無從談起。
羅瑞勤強調,目前出臺的只是一個試行辦法,還沒有大規模推行,需要一個逐步探索並不斷完善的過程。他們曾考察過浙江溫州等地聘任制公務員的做法。“如果時機成熟,政府僱員今後也可能會與聘用制公務員合併。”(汪曉東)
搶 眼 新 聞
|
|
|
|
|
|
|
|
|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