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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狀況不樂觀 投資者期待立法確立分紅制度

 

CCTV.com  2008年06月03日 08: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內容速覽]  眼下上市公司2007年年報披露已告結束,但相對於近兩年業績的增長,上市公司低分紅或不分紅現狀沒有明顯改善。國內多家證券研究機構認為,國際市場普遍重視上市公司對股東的現金回報,但中國股市現金回報率卻非常之低。

  眼下上市公司2007年年報披露已告結束,但相對於近兩年業績的增長,上市公司低分紅或不分紅現狀沒有明顯改善。這一狀況的持續,讓人們感覺到有關上市公司仍然在淡化著“分紅”這一資本市場的主題。近幾年,中國股市成了全球動蕩較大的市場,法律意義上的分紅制度缺失是一個重大原因。

  每年持續分紅公司僅佔1/10

  雖然有關方面都在以“呵護”的心態肯定過去一年整體上市公司的分紅狀況,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A股公司整體分紅情況並不樂觀,象徵性地每股分紅幾分錢的公司,甚至多年來不分配不轉增的“鐵公雞”仍為數不少。

  國內多家證券研究機構認為,國際市場普遍重視上市公司對股東的現金回報,但中國股市現金回報率卻非常之低。多年來,每年持續分紅公司僅佔上市公司總數的1/10左右。

  根據2007年年報,有一家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産和每股資本公積金兩項指標位列A股市場前三名,然而其給予股東的回報卻是不分配不轉增。這家業績優良的公司近6年來一直沒有分紅。據有關方面統計,3年來有近兩成公司一直沒有分紅記錄。

  2007年分紅方案發佈基本結束,分析人士概括出凸顯于國內資本市場分紅的三大現象:

  一是股民(股東)們感到一些上市公司實際在假分紅。所謂的“送、轉股”並沒有輸送給股民利益。如買時股價10元每股,1萬元買進1000股,年終分紅是10送10,持有的股票數增多到2000股,但股價隨著除權變成了每股5元,原來的1萬元還是1萬元,股民既沒有得到上市公司真正的現金紅利,又沒有股票面值的增值。

  二是今年上市公司首次出現因股權激勵而導致的虧損。有兩家績優股的公司因股權激勵而導致虧損,股民們試圖從這兩家公司分紅的願望化為泡影。

  三是機構利用分紅炒作股價而置中小投資者于虧損。年報公佈前,有的上市公司有良好的業績預期,消息靈通的機構投資者則入場拉升,等到消息公佈以後,機構利用市場的追漲熱情完成出逃,而中小投資者則深套其中,甚至虧損巨大。

  低分紅比率影響股市穩定

  有一個統計數據,我國股市在發展的前13年中,上市公司分紅累積只有2167億元,其中流通股股東只得到678億元。在這期間,A股投資者支付了近1.4萬億元,這筆錢如果是存入銀行得到的利息將數倍于股市投資所得。

  由於分紅少,即使進入股市的資金也不是為了獲取投資分紅,而僅僅是為了賺取差價。正是基於這種目的,導致投資者不願意長線投資,而是習慣於追漲殺跌,造成股價的劇烈波動。

  在成熟市場,投資者進入股市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分紅,由於投資者持有股票得到的分紅高於銀行利息回報,股市越跌就越有投資者購買。由於資金持續進入股市,使得股市得以穩定發展。

  相關數據顯示,美國上市公司的現金紅利佔公司凈收入的比例在上個世紀70年代約為30%-40%;到80年代,提高到40%-50%。目前,不少美國上市公司稅後利潤的50%-70%用於支付紅利。

  在目前的這次全球性的股市大調整中,有一個人所共知的現象,那就是受次債危機影響的中國股市比次債危機發源地的美國股市跌幅高出一倍還多,最高的時候超出近兩倍。同樣,中國股市比同屬新興市場的印度、巴西跌幅都要多。國際財經分析人士都認為問題産生於兩點,一是估值過高,二是分紅制度的缺陷。而分紅制度存在的問題則是中國資本市場需要解決的關鍵點之一。

  以系統性立法確立分紅制度

  立足中國實情,參考其他市場做法,專家和投資者都期待上市公司分紅從三方面進行系統性立法,真正構建中國資本市場的分紅制度。

  首先,分紅的時間上應該逐步轉向“按季分紅”。在成熟市場,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都是按季度對投資者進行分紅。相反,按年度或按半年度分紅的上市公司則比較少見。按季分紅,有利於形成上市公司分紅水平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也有利於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他們只需要看第一季度的分紅水平,就基本上能確定公司全年的分紅狀況。

  專家和投資者表示,在年報和季報中,也需要明確和完善分紅披露制度。與國際市場相比,中國A股上市公司不僅分紅少,而且分紅缺乏透明度。股民反映,希望有法規的約束,使上市公司在年報和季報中按有關規定全面説明當期的分紅情況。

  其次,應對分紅比率進行規定。海外市場一般大盤股的分紅不低於全年凈利潤的80%,小盤股的分紅也不低於全年凈利潤的50%,一般沒有“送、轉股”的情況。我們可以根據國內市場的情況作出明確的規定,以此形成對上市公司統一的分紅行為和責任約束,同時也提高管理層執法的可操作性。

  再次,設計體系化的措施,視不同情況不同層面對不分紅、低分紅者進行嚴格的處罰。

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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