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賬戶清理工作逐漸進入收官階段,5月11日,登記結算公司將在登記結算系統對剩餘不合格賬戶進行集中中止交易。
今年4月30日前,各券商應在通過內部稽核並報證監局備案後,向登記結算公司報送剩餘不合格賬戶數據。5月5日至10日,各券商對這些已報送數據進行再次核對確認;登記結算公司將匯總各券商的這些數據確認情況,于12日報中國證監會。5月11日,登記結算公司將對這些經各券商確認的剩餘不合格賬戶,在登記結算系統作集中中止交易處理。
今年5月12日至7月31日,券商應督促投資者對不合格賬戶進行規範,規範為合格賬戶的,券商應向登記結算公司申報解除該賬戶集中中止交易限制,恢復該賬戶的正常交易功能;不能規範為合格賬戶的需清空證券登出賬戶,券商向登記結算公司申報解除該賬戶證券賣出限制。從8月1日起,不合格賬戶持有人確認賬戶資産或申請使用賬戶,應首先到原委託交易的券商辦理賬戶規範手續,由原券商審核同意並報當地證監局備案後,再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解除手續;審核通過後,登記結算公司將於當日反饋給申報的券商,解除限制措施于次一交易日在交易與結算系統中生效。
在不合格賬戶未規範為合格賬戶前,券商不得為該類賬戶辦理撤銷指定或轉託管手續。未經投資者授權,券商不得代投資者處置資産。在不合格賬戶的登出處置中,對於無法聯絡投資者或投資者不配合的,券商應主動辦理登出手續。在5月11日後,對於不合格賬戶持有長期停牌股份、限售股份等證券的,券商可以不經投資者申請,在股份復牌或解除限售到期日前,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解除不合格賬戶賣出限制或集中中止交易限制。
作者: □尚正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