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8日 15:42 來源:
學術腐敗問題,並不是今天才有。這裡揭示的幾所高校中的學術腐敗,也不是最嚴重的。問題在於,政府有關部門這些年來一直在下氣力抓這些問題,包括發佈學術規範,但似乎收效有限。
從根本上説,解決高校中的學風問題,要靠學術團體的自治,靠一個學術共同體的形成,而不是單純依靠行政體系。
12名高校教師買論文記
當今,論文造假似乎已不是什麼新聞。而連續3年發生在安徽亳州師專的12名教師用買來的論文申報職稱的事件,卻讓人格外關注:為什麼這麼多人以身試法?引發他們鋌而走險的原因是什麼?這件事又是怎樣在偶然中被捅破的?
★ 本刊記者/李楊(發自安徽、江蘇)
意外發現
李皖(化名)不安地看著記者,他怎麼也沒想到,第一次參與職稱評審工作,就揪出一起重大論文造假案。
這位36歲的評審老師就職於安徽省北部一所高等師範院校,在這起論文造假案中,由於他是第一個發現者,因此被圈裏人公認是披露這起重大學術腐敗案的“頭號功臣”。
事情發生在2005年6月安徽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中,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共有6名教師申報副教授。李皖參與職稱評審的第一階段,即盲審階段。在這個階段,申報者的材料是匿名的。只有到第二階段,評審會才會知道申報職稱的是誰。
李皖認真研讀一篇論文後,認為單純就水平而言,這篇論文達到了副教授評審資格。但一個不合慣例的地方引起了他的注意。
按照要求,申報者要報送兩篇論文代表作,並要在科研成果表格中填寫其他一些論文題目。一般情況下,作者提交的兩篇代表作中,第一篇質量高於第二篇,因為作者往往會把好的文章放在前面。但李皖發現,這位申報者正好相反,第二篇比第一篇好,而且水平還高很多。
特別是,從事教育研究的李皖對第二篇題為《論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融合的價值取向》的文章感到似曾相識。他馬上上網檢索,發現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自己的一個熟人──山東臨沂師範學院的李紅婷。“她不是早就評上副教授了嗎,怎麼又申報一次啊?”疑竇叢生的李皖給李紅婷打了電話。“我沒送審啊?!”李紅婷在電話中也十分驚訝。
於是,李皖又在網上檢索了該申請者填在表格裏的兩個論文題目,發現一篇論文是蘇北一所高校的一名教授寫的,而另一篇是北京的一位作者寫的。
“三篇文章不是同一個作者。”李皖很快把這一情況寫成評審意見報給評審組。就在李皖提出這個疑問的時候,一同給這個申請者評審的另兩位教師也提交了評審意見:該作者達到了副教授水平。
評審會將情況上報,安徽省教育廳調查後卻驚人地發現,包括這名申請者在內的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的6名教師用以申報職稱的15篇論文,都盜用了他人成果。
隨後經安徽省教育廳進一步調查,該校2003年、2004年申報副教授職稱的11人中,也有6名教師是用買來的論文評職稱,而且已成功晉陞為副教授。
職稱申報
李皖所在的評審組,負責人是安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院長李林琦。
“假文章的紙張稍稍亮一些。”接到李皖的舉報意見後,李林琦立刻翻出李皖評審文章的論文原件。原件是一本期刊,送來參加評審的論文就“發表”在其中。仔細看,送審論文有作者署名的那一頁,紙張顏色與其他頁稍有不同。如不事先告知,很難發現有作者署名的這一頁是偽造的。
原來,造假者將正規出版的學術期刊中某篇論文的署名頁撕掉,把原作者的名字貼換成送審者的名字,然後對該期刊進行重新製作。製作的過程也頗費一番心思──目錄、正文、英文索引等,凡涉及到有作者署名的頁面,統統改了過來,重新製作成一本期刊。然後,送審者把這本假期刊放進他們申報副教授的材料裏。
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電話採訪時,李林琦告訴記者,他當即要求大家把報送的論文全部上網檢索一遍,結果又發現了幾個送審者的論文有問題。
另一個評審組的安徽師範大學教務處處長王先俊得知此事後,也在自己的組裏排查,結果發現了同樣的問題。很快,問題被“捅”到了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教育廳迅速介入此事。派出調查組前往亳州師專調查,結果有了更為驚人的發現:早在2003年,該校3名教師在職稱評審中就給一些期刊寄去了“版面費”和自己寫的文章,後來發現,登出來的文章,名字是自己的而內容不是自己的。他們索性將錯就錯,申報職稱時報送了這些假論文,結果竟然順利通過評審。2004年,又有3名教師效倣這個路子並通過了職稱評審,全都當上了副教授。到2005年,6名教師就更進一步,有的連論文都不寫,直接寄錢給期刊,購買署有自己名字的假論文。
具體負責此案調查的安徽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吳金輝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亳州師專前後12名造假者,每篇“論文”以1500元至2000元左右的價格成交。而其中11人居然是從同一個人──中國礦業大學(江蘇徐州)職工聶繼紅處購買的。其程序是,教師們先與聶繼紅通過電話聯絡或者在網上聯絡,談好價錢和購買論文的篇數,寄錢後等幾個月,聶就會把假期刊寄給購買者。
2005年,第一個主動與聶繼紅聯絡的是該校教師方可(化名)。據媒體披露,就在方為職稱論文發愁之際,他從一位同事那裏聽説,江蘇一所大學有個姓聶的,可以幫助發表論文,只不過要花點錢。通過這個同事,方與聶取得了聯絡,並成功獲得了所需論文。
接著,其他幾個參評副教授的教師紛紛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與聶溝通、洽談。經過聶繼紅的“改頭換面”,浙江大學張麗華發表在《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的《秦觀賦論與詩詞創作》變成了亳州師專教師代某的“作品”,臨沂師範學院李紅婷發表在《臨沂師範學院學報》的《論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融合的價值取向》,成了該校教師方某某的“文章”……
“現在社會上存在一個巨大的論文黑市,我們對老師送審的論文警惕性是比較高的,”安徽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吳金輝説,“可我們怎麼都沒想到亳州師專的老師造假手段如此奇特和‘原始’,差點就被蒙了。”
造假源頭
故事的另一個主角──那個幾乎把亳州師專參評副教授的老師一網打盡的聶繼紅,究竟是何許人呢?
中國礦業大學校長王悅漢向本刊介紹了她的真實情況。聶繼紅,曾先後在礦業大學實驗室、教務處教材科工作,後來競聘落榜,進入學校人才交流中心待崗,現在每月只領取300元生活費。直到去年11月,亳州師專派人到礦業大學交涉,礦大才得知聶販賣假論文一事。
礦大紀委監察處副處長孫樹民受命專門調查此事。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孫説,聶已向校方承認,她利用《徐州師範大學學報》《礦業大學學報》《臨沂師範學院學報》《台州師專學報》《福建師範大學學報》等刊物為亳州師專教師製造了24篇假論文。亳州師專教師通過郵局匯給聶的錢總共38000多元。
“但聶繼紅説自己只是‘二傳手’”,孫樹民説。
聶向礦大的交代,又扯出了另一個人。2001年聶在深圳打工,認識了一個名叫朱從華的福建男子。這以後,聶、朱二人曾盜用書號一起搞過一個《教育教學研究》的非法出版刊物,朱任主編,聶任副主編,他們在報紙上還登了廣告。聶負責與學校教師聯絡並獲取所得收入的10%,刊物製作由朱負責,90%的錢被朱拿走了。
孫樹民説,聶繼紅堅稱,現在與朱聯絡不上了,因此礦大的調查陷入窘境。
“我們都被處分了,可做假論文的聶繼紅卻沒人管!”被發現造假的6名教師之一亳州師專的劉文(化名)説──安徽省教育廳對造假者在全省高校間進行了通報批評,對他們做出三年內不得申報職稱的處罰;對2003年和2004年已經評上副教授的6名造假教師,撤消副教授資格,並扣因晉陞職務所增加的工資。
但對聶繼紅以及那個不知現在何處的朱從華將如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事各方表現出不一樣的心態──礦大宣傳部副部長張文斌説,礦大會按照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聶進行調查和處理,至於是否移送公安機關,張認為並非礦大的責任。他比喻説,學校的一個工作人員偷了一輛自行車,應該是公安機關把此事通報校方,而非由校方向公安機關舉報此事。
亳州師專的劉文(化名)認為,無論造假教師還是亳州師專校方都不會去告聶繼紅,因為他們再不想折騰這件醜事了。
此案涉及的一位被剽竊者──臨沂師範學院的李紅婷在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之後,肯定地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不會追究聶繼紅的法律責任。理由有三:一、工作生活非常繁忙,根本無暇顧及此事;二、論文抄襲的事情太多,見怪不怪;三、如果告聶繼紅,也會牽涉到亳州師專的造假教師,最好不要影響這些老師的前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師金海軍就此問題接受本刊採訪時指出,第一,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被抄襲者有權對聶起訴;但如果權利人不主張自己的權利,那麼,根據該法將無人追究聶的法律責任。第二,聶繼紅參與製造非法出版物,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明確,應受到相應制裁。至於應由誰向有關部門舉報此事,則存在一個模糊地帶。
金海軍認為,從程序上説,應由安徽省教育廳或者亳州師專、礦業大學向有關管理部門舉報。但相關單位、個人見惡不舉,也不存在相應的法律後果。這時,只能依靠版權部門主動介入。
在採訪中,記者一直在與聶繼紅聯絡,但始終未獲成功。礦大紀檢書記曹德欣、宣傳部張文斌向本刊證實了一個傳聞──聶繼紅正在該校攻讀研究生課程。 ★
“其實我們都是犧牲品”
“我沒有覺得買論文冒險。
説穿了,很多人都這樣做,也都沒事。”
★ 本刊記者/李楊(發自安徽蒙城)
在亳州師專家屬區的一幢居民樓裏,記者見到了該校涉嫌造假的老師劉文(化名)。面對記者的來訪,劉文在片刻驚愕之後表現出一種傾訴的慾望。“其實我們都是犧牲品。”他説。
亳州師專坐落在安徽省北部亳州市蒙城縣縣城。在這個擁有116萬人口的縣中,亳州師專是惟一的高等學府,被當地人稱為“最有學問的地方”。
據該校網站介紹,學校創辦于1952年,現有全日制在校專科生2400余人,專任教師171人,擁有標準理化生實驗室9個,各類專用教室、多媒體教室22個。
一位在學校門口推著小車賣烤腸的小販,一邊張羅著自己的生意一邊斜著眼張望校門裏那些戴著眼睛、夾著書本的人。“老師抄人家的文章,怎麼教孩子啊!”她對記者嘟囔道。
以下是劉文就買論文評職稱經過和記者的對話。
中國新聞週刊:你在這所學校工作多長時間了?
劉文:我從1988年大學本科畢業到現在一直在這裡工作。那時,在蒙城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只有1000多人,我們也算這裡的知識精英。
中國新聞週刊:能介紹一下買論文的經過嗎?
劉文:我給中國礦業大學聶繼紅寄了3篇文章和4500元錢,請她幫忙發表在刊物上。她説,你寫得太粗糙了,我找人幫你重寫。後來聶寄來幾本雜誌,上面有我的署名文章,文章內容不是我的,我以為是她找人寫的。
中國新聞週刊:你每月收入多少?
劉文:1400多元。
中國新聞週刊:你為什麼信任聶繼紅,把三個多月的收入寄過去不怕被騙?
劉文:去年和前年,我們學校好幾個老師從聶繼紅那裏買論文,後來都評上了職稱。我也就跟著做。其實,在互聯網上代寫、代發論文的網站多得很。聽説代寫論文的都是博士、碩士,還很講究信譽,但我從沒試過。
中國新聞週刊:你當時為什麼要鋌而走險買論文評職稱?
劉文:我沒覺得冒險。説穿了,很多人都這樣做,也都沒事。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亳州師專以前是蒙城師範學校,是一所中專。2002年3月,教育部和安徽省政府批准升格為普通高校。學校升格後,教師的職稱也面臨“升格”問題。
亳州師專培養的是小學老師,教學內容本身並不高深。我一週18節課,也沒有時間搞科研。我們本來就是教學型學校,不是科研型學校。
升格後,安徽省教育廳規定,教師評職稱的論文不能是教學方面的,只能是科研方面的,像我們這樣學校的教師根本寫不出來,更別説在省級期刊或者核心期刊上發表了。
亳州師專的教師中,以前一個研究生都沒有,近兩年,有幾個教師讀在職研究生,但全都是教外語的。因為他們專業是外語,公共外語考試比較容易過關。
學校也沒有一個學術機制和科研氣氛。升格前,學校連雜誌期刊都不訂,我們上網看學術論文,只能看到目錄根本看不到內容。學校圖書館號稱有十幾萬冊圖書,其實最多也就六七萬冊,而且大多是老舊或低層次的圖書。
升格那年,亳州市下發文件,承諾每年投入1000多萬元,可三年來一分錢也沒投。只是升格後學校從蒙城縣要了300畝地準備擴大校區,新徵的土地面積是老校區的兩倍還要多。最近,因為土地閒置三年,又被蒙城縣政府收回去了。這期間,學校為這300畝地搬遷等事投入的100多萬也打了水漂。
學校升格了,高興的是校領導,他們的行政級別高了。可一線教師越來越難受,如同上皂角樹,有刺還得往上爬。
中國新聞週刊:事情敗露後,你的情況如何?
劉文:老師這個職業是很講面子的,出了這樣的事當然很難堪。亳州買論文的老師基本上都是學校的教學骨幹,現在仍然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出事後,大家都蔫了,來自校方、學生、家庭、社會各方面的壓力很大。 ★
論文黑市:現狀與背景
海量的論文與狹窄的發表空間是造成論文黑市的表面原因,其背後是學術評價體系的扭曲
★ 本刊記者/王剛
截至目前,全國的高校幾乎都有這樣的事情:
一位碩士生,在校學習的兩年或三年期間,必須獨立在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
一位博士生,每年必須獨立在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學術論文。
海量論文與發表空間
根據教育部網站提供的數字,2006年全國高校將有27萬碩士生畢業,13萬博士生在校,所以他們論文的發表總數將達到53萬篇。
而據高校的業內人士介紹,目前被各高校所認可的核心期刊只有1500家,他們每年可吸納發表的論文總數量僅為30萬篇,這30萬篇中的三分之一被用來發表碩、博士生的論文。因此在理論上,碩、博士生在核心期刊發表自己論文的可能性只有5:1。
那麼53萬篇的論文總量,最終將通過何種渠道被論文發表市場所消化?在本刊調查時,一位在學術期刊工作的資深人士透露,這其中有2萬篇優秀的論文被那些核心期刊合理消化;另有8萬篇將通過交納3000~5000元的版面費或者託人情、走關係在核心期刊發表。
其餘的43萬篇則根本上不了正規學術期刊版面,它們只能通過論文黑市得以發表。其中的30%,在這些核心期刊的“增刊”中發表;另外的70%,發表在一些連“增刊”都不是的、非法的、盜版的“核心期刊”中。
另一方面,高校教授的論文發表需求量又是怎樣?
以西北師範大學為例,該校規定申請教授職稱的前提是:1.獨立撰寫一部15萬字以上的學術專著或參與編輯21世紀課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學用書;2.以第一作者在學校認定的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5篇以上學術論文。
同樣在這所大學內,教職工的年度考核也與其論文的發表數量相挂鉤。一位教授每年必須在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反之,則屬於不合格,不予續聘。
另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文章不僅成為師生重要的學術評價標準,而且還可獲得校方豐厚的物質鼓勵。該校規定,在《自然》雜誌上發表文章將獲得5萬元獎金,在國內核心刊物則為5000元。
根據《現代傳媒》主編胡智蜂的粗略估計,一所中等規模的高等院校,教職員工一般在200人左右,以全國300家高等院校計算,全國高校教職員工最少也有6萬人。每年這些人的論文發表量將不低於15萬篇。
而核心期刊僅能吸納其中的10萬篇,其餘部分將同樣通過論文黑市在一些非法的、盜版的“核心期刊”中得以發表。
如此巨大的發稿量轉嫁到學術期刊市場,可以想見後者所面臨的壓力。
一家核心期刊的現狀與壓力
2006年3月,作為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之一的《現代傳媒》,完成了最近的一次擴版。它的頁碼從之前的130頁擴增到了168頁,發稿量提升了近10萬字。
這份創刊于1979年的新聞傳播類核心學術期刊,在其發展的27年間,見證了國內學術評價體系的轉變。
在這份期刊誕生至少10年之後,核心學術期刊的概念,才被引入國內。
上世紀80年代末,南京大學將SCI論文數作為一種評價體系引入中國大陸,隨即逐漸作為標準的學術評價體系在國內成型。
SCI是“科學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縮寫,是美國科學家尤金?加菲爾德(Eugene Garfield)在1961年創建的一個科學論文資料數據庫,收錄發表在較重要的學術期刊上的論文的相互引用情況。發表在被SCI收錄的期刊上的論文,在國內被簡稱為“SCI論文”。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以論文數量等量化指標為要素的學術成果考核評價,在內地高等院校廣泛推行。由於改變了此前高校教學、科研管理隨意鬆散的狀態,這種考核曾被視為大膽改革的先鋒之舉。
1990 年以北京大學圖書館為首的幾家單位,按文獻計量學的原理篩選出若干種“核心刊物”,並於1992 年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第一版) ,由此開始了中國的“核心期刊”歷程。
也就在此時,一大批核心學術期刊脫穎而出,《現代傳媒》也完成了第一次擴刊增版。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聖向本刊介紹,當初引進核心期刊的初衷有二:一是為圖書館收藏期刊提供“參考”;二是為讀者選擇、閱讀期刊文獻提供“門徑”。但在隨後,國內“核心期刊”的原始功能逐步退化,評價功能漸趨突出。
隨後,大學和一些研究機構的科研和人事管理部門,從便利管理出發,把核心期刊的論文評價的附帶功能,作為科研和教師管理的量化手段,只認雜誌不認文章,把核心期刊作為數目字管理的利器,作為教師晉陞、獎勵和津貼的依據。
用楊玉聖的話説,這是本末倒置。
在之後的10多年裏,核心學術期刊逐漸變了味道,這期間迫於發稿壓力,《現代傳媒》接連擴版兩次。
但反復擴版的成本壓力卻給學術期刊的經營造成不小的難題。
根據本刊調查,現行的大多數學術期刊都在嘗試自負盈虧的市場化運行,無論是新聞傳播學還是其他學科的學術期刊,近幾年在發行上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在有資料可查的32種新聞專業期刊中,發行數在1萬份以下的21種,佔到了65.63%,這其中多數發行量都在5000份以下,1000~2000份的也不少。
由《解放日報》主辦的《新聞記者》雜誌,在2005年第三期上刊出對這些獲得廣泛認可的20家核心期刊發稿要求的調查。其結果顯示,在這20本新聞傳播學術期刊中,近30%明確提出了“付費發文”的要求;另有20%提出“如稿件質量尚可,收一定版面費可登”。
《現代傳媒》主編胡智蜂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也坦言,“大部分期刊的經營都處於虧損狀態,利用版面收費來增加收入已經逐漸成為一種默認的潛規則。”
一面是越來越多量多質低的論文數量,一面是狹窄的發表空間。既要保證學術水平,又要試圖自負盈虧,如何平衡各方面的關係?胡智蜂形容這“恰如在走鋼絲”。
而造成這個局面的更大的背景是,學術期刊收錄論文數量已經成為衡量一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品質的重要指標。教育管理部門首先把對高校的評估、排行與發表論文的數量挂鉤,學校再把論文發表的數量與教授的職稱和年度考核挂鉤,直至再把研究生必須在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作為畢業的硬性指標。這進一步加大了論文發表大軍,構成了巨大的買方市場,使得學術期刊的版面成為了稀有之物。
論文的賣方市場
巨大的需求,造就了論文黑市的出現,而且使得論文的買賣成了一個仲介機構發達、供銷兩旺巨大市場。
作為買方,需要論文的研究生和教師們,可以上網去搜尋。記者曾隨手在Google上用“論文代理”作為關鍵詞搜索,就出現了146萬條信息。比如“連雲港論文服務中心”的網站,那裏説明:他們與全國30多家寫作公司、論文秘書網、近百家期刊社建立合作關係,標出的論文價格每篇600元,並特意説明是“誠信企業”。買主們的另一個途徑,是看在學校食堂門口或其他人多處的佈告欄上貼出的廣告,當然,口口相傳也是一個辦法。
據《人民日報》等媒體報道,代寫論文的“槍手”主要是高校師生。根據“槍手”水平確定論文價格。與以往“槍手”獨來獨往不同,現在“槍手”還成立工作室,實現了專業化、規模化經營。客戶們也被分成高端和低端。低端客戶以購買畢業論文、課程論文的學生為主,價格一般在2000元至3000元。高端客戶則是急於評高級職稱的人,論文價格一般在5000元至8000元。
據《新京報》報道,2005年12月,為克服追求論文發表數量帶來的弊端,北京大學正式試點推行了論文代表作制度:中文系教師在聘期內只要發表了一篇有較大影響力的論文,經院係學術委員會認定,在相關的學科領域裏屬於領先地位,對該學者的科研工作就不再進行量化考核。中文系的研究生也沒有了發表論文的數量要求,只要畢業論文作得好,照樣能畢業。
此外,從今年起,中科院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生發表論文數量將不再做統一量化要求,而由各培養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
潘知常風波
一位知名的教授、博士生導師,為什麼會一而再地被指剽竊?核實他是否剽竊的事實或許並不很難,但找到一個人一再“失察”後面的深刻社會與制度原因,才是發人深思的
★ 本刊記者/朱雨晨 (發自南京、上海、北京)
講臺上的潘知常有些憔悴。以往上課前,他總是精神飽滿,會在走廊裏踱踱步,或是和學生打打趣。今天,瘦削的潘知常教授卻若有所思。
這是2006年3月6日上午,南京大學逸夫館2區1052教室,課程名為“傳播與文化”。10點鐘,開始上課,潘知常恢復了以往的精氣神,繼續講大眾文化和精英文化的差別。
潘知常現在成了南大中的焦點人物。倒不是因為十幾年來他一直是明星教授,而是因為他捲入了一場愈演愈烈的風波。
“略同”風波
這場風波的一方當事人是上海學者張遠山。張遠山説,他一般不接受採訪,但考慮到這次他是當事人而公眾有知情權,他破例接受了本刊記者採訪。
“記得是2月8日早上。我看到‘世紀沙龍’網站上潘知常的一篇文章,瀏覽了一下。”張遠山説,“他的文章裏面列舉了中國古典文化的五本書,和我一篇舊文列舉的一模一樣。”
張遠山的舊文名為《進入古典中國的五部經典》,與潘文列舉的五部經典完全一樣。張遠山因而寫下《潘知常教授與鄙人所見略同》(以下簡稱《略同》)一文,並把文章寄給了新語絲網站的負責人方舟子。
2月18日,從海南回到上海的張遠山上網,偶然看到了潘知常的文章《從張遠山的無聊到方舟子與新語絲的無恥》。潘知常在文中説,除了五本書巧合相同,自己的文章和張遠山並無“略同”。因為潘知常還提到了第六本書《山海經》,而且與張對這些書的理解有明顯的差異。
更重要的是,潘知常認為張遠山的“略同”影射了自己剽竊。
一場你來我往的網上論爭就此開始,平面媒體也介入調查。潘知常接受了《南京晨報》和《金陵晚報》的採訪;而在網上,以“陳浩”“陶世龍”為名的幾個帖子,又將潘知常以往十年的歷史一一翻出。論爭進一步充滿火藥味。
3月5日,網上出現一封未見落款的公開信──《南京大學6位博士生關於請求查處潘知常事件給校領導的公開信》。南京大學校方向《中國新聞週刊》證實,校學術委員會將收集網上的資料,對潘知常的學風問題進行調查。
潘教授的第一次受挫
潘知常教授是國內美學界、新聞傳媒研究界的著名學者,現為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傳媒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共有學術專著14部,編著5部,海內外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以上內容來自潘知常的博客)。
“潘知常是我引進的人才。那是上世紀90年代初的時候。”南京大學中文系的董健教授對《中國新聞週刊》説,“當時南京大學引進人才,文科共有35人應聘,只有潘一個人通過了。我當時對他的評價是,外文和古漢語還差一些,要慢慢打基礎,不要著急出名。”
1997年10月14日的《羊城晚報》上,刊登了《為何有如此多的雷同?》一文。文中寫道:“潘知常教授的專著《反美學》最有分量的第五章第一節,竟多處與黎喬立1992年出版的美學專著《審美新假説──關於審美生理學的思考》的觀點和例證相同。”
《反美學》一書全名為《反美學──在闡釋中理解當代審美文化》。據潘知常的博客介紹,該著作1995年由上海學林出版社出版;而黎喬立的《審美新假説》是1992年出版的美學專著。
董健教授回憶道:“我們反復比對了兩本書的內容,認為潘知常的《反美學》第五章的部分文字和《審美新假説》雷同,認定為抄襲的字數並不多,但是在書中是關鍵論點。”
認定之後,董健等老教授要求潘知常做檢討,被潘拒絕。後江蘇省出版局版權處給潘知常開了一份證明,證明説註釋在排版打印中被遺漏了。
董健説,他們不能接受這份證明:《反美學》由上海學林出版社出版,如何能由江蘇省出版局進行證明?“作為一本學術著作,《反美學》最後的參考目錄中並沒有《審美新假説》一書。而這種解釋根本沒有説服力,我們沒有接受。”董健説。
接受採訪的中文系的數位教授都對《中國新聞週刊》説,當時如果潘知常做檢討,通過博導應該沒問題。但他的一大特點是“死不認錯”。
董健介紹説,潘曾在一篇文章中把“普法戰爭”中勝負雙方弄顛倒了。潘辯解説:“我指的是另一次普法戰爭,也許是法普戰爭。”
董健只能向歐洲史專家錢乘旦請教:歷史上有幾次普法戰爭?有沒有過法普戰爭?
錢回答,“普法戰爭”只能指1870至1871年之間的那次普魯士與法國的戰爭,從沒有“法普戰爭”一説。
2006年2月中旬,潘知常和《中國新聞週刊》做電話交流,將當年的那場風波界定為中文系的“內鬥”。他曾告訴記者,自己保留著所有文件材料,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時至3月,《中國新聞週刊》記者再次赴南京採訪時,潘則拒絕了與記者見面,理由是“時機不成熟”。
博導申請三次被否決
在2000年9月5日,《光明日報》理論版上曾刊登一篇文章,題為《生命美學:世紀之交的美學新收穫》。
文中寫道:“……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就20世紀出現的以蔡儀為代表的認識美學、以李澤厚和劉綱紀為代表的實踐美學、以潘知常為代表的生命美學這三大美學構想而言,只有以潘知常為代表的生命美學的構想,才真正與中、西方美學實踐以及當代審美實踐一脈相承、相得益彰。至於認識美學、實踐美學,則無論從中、西審美實踐來看,還是從當代審美實踐來看,應該説都彼此格格不入。因此,其理論構想堪稱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一位老教授説,如此推理的話,結論就是唯有生命美學一個派別可以成立;而生命美學又只有潘知常一人為代表,下一個結論就是:20世紀中國只有潘知常一人是真正的美學家。
這篇文章震動了南大中文系。中文系專門為此進行調查,發現文章的作者曾為潘知常的學生,當時在南京師範大學讀博士。但這位作者向中文系提供的原稿卻與發表的文稿有很大區別──上段文字即為原文中所無。
《光明日報》也向中文系證實,文稿是由潘知常本人提供的。
而且,《光明日報》在最後刊發前,已經對文中“一些語句”進行了刪節。
董健等教授再次震怒,係學位委員會也再次否決了潘的博導申請。中文系因此承受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
當時的系主任趙憲章向《中國新聞週刊》回憶道:“中文系投票結果是0票同意。但係學位委員會只是分會,校學位委員會又把他的問題提出來。據我所知,與分會沒有溝通,校方將分會全票否定的人重新提上來,在南大的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我聽説,在校一級的評議會上,已故的(中文系)葉子銘老師遭到一些很不客氣的批評,批評説對年輕人就放一把吧。”
“當時,説情的也有,聲討的也有。潘在學校裏造的輿論是,中文系的老教授壓制年輕人。”一位當年的中文系教師這樣對《中國新聞週刊》説。
最後的結果是,潘知常的博導申請依然被否決,雖然票數很接近通過。
“美學大師”事件之後,潘知常成了中文系的關注點。好幾位老師回憶起當時的情況,都説希望他調走算了。一位當時的繫領導解釋,除非是教師犯了錯誤,從來沒有解聘或者期滿後不續聘的。 “對於大學教師而言,進來的渠道是通的,出去的渠道基本沒有。由於學風不正,被大學開除的,全國有幾個?”這位前任領導説。
潘知常曾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當時中山大學和廈門大學都請他去,而且是當新聞系的系主任,但他沒都有去,為了留下恢復清白。
出走新聞系
2001年底,潘知常調任新聞學系(後升格為新聞學院)。調任之後,他的博導問題很快解決了。由於新聞學院一直沒有評上博士點,潘知常挂在社會學系擔任博導,方向為傳播學。
一位知情人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説,當時新聞系不是沒有考慮到潘知常的學風有爭議,但是著眼點是新聞學系的發展。“新聞系是整個南大文科中惟一沒有博士點的係科,只有三個教授。係要發展,成為學院,還要申請博士點,這就需要足夠數量的教授。”
這位知情人説,儘管南大在全國排名很靠前,文科的教授博導還是很少,於是教授成了一種稀缺資源,對於學科建設、申請博士點都非常有利。教授,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是學科建設的砝碼,開除這些教授就是減弱自己的力量,和外校競爭的時候就處於下風。
而在高校之間,博士點的確立與否,直接關係到係和學院在“圈子”裏的排名。尤其進入21世紀,高校科研經費呈指數級膨脹,以博士點和各級“教育基地”為依據的排名,對於經費的競爭幾乎起決定性作用。
潘知常剛到新聞系時,全國新聞傳播領域只有人大、復旦、北廣和武大擁有博士點。如果當時南大新聞系“申博”成功,就能在全國各個高校的新聞傳播領域排名第五。
不過,時至今日,全國新聞傳播專業的博士點已有17個,南大新聞系雖然已經擴建為新聞學院,但在博士點方面還榜上無名。
已經有大量評論認為,大學體制是目前中國計劃經濟體制最後的堡壘,遠落後於整個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在職稱晉陞上,“五年計劃”的節奏感體現得非常明顯:一個講師到副教授需要5年,副教授到教授又是5年。無論學術成果多少,打破這一節奏都被稱之為“破格”。滿足年限要求的同時,還有對大學教師每年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數量的要求。
記者得到了上海某高校對副教授以下工作量的《計算方法》。此《計算方法》非常複雜,幾乎將所有的科研成果和教學活動,包括得到的科研經費都折合為公式中的變量,以此對教師進行考核。每年年底所有教師填寫完畢之後,可以直接計算出自己的經濟收入。
比如,為本科生上課,每10節算為教分1.0,而為碩士和博士生上課,每10節分別計算教分1.4和1.6。從中也許可以部分解釋,為什麼願意給本科生上課的教授越來越少。
“總的説來,知識分子的生存壓力很大,想要取得自己的成就,必須多出活,早出活,拿到自己的聲名和利益。職稱這個東西和很多實際的權利、待遇都挂鉤。比如我們到北京開學術研討會,教授可以坐飛機,講師就要特批了才能報銷機票。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大家要削尖了腦袋往教授裏面鑽。”一位南大新聞學院教師對《中國新聞週刊》説。
“你是講師,那麼無論你什麼年齡,就算你天分再高將來會成為大師,現在你也是沒用的,因為現在評定博士點你派不上用場。講師也沒法為學校爭重點學科重點基地。而教授,肯定是學科發展中的重要棋子。所以哪怕犯了錯誤,也要儘量保護。”這位南大教師説。
也就是説,為了與無休止的“評定”博弈,大學教師和學校成為利益共同體,教師的職稱是博弈的砝碼,學術腐敗並不會銹蝕砝碼的權重。
學術成果:抄與被抄
雖然剛由中文系轉到新聞學系,專業也剛由美學轉為傳播學,潘知常已是新聞學系內惟一的傳播學博導。潘知常在南大的這個領域中成了無可爭議的學科&&人。
潘知常的確為新聞學院的發展做了貢獻。
2002年12月,潘知常主編的《傳播批判理論》出版。此書是“新聞傳播學前沿叢書”之一,該系列一共8本。很快到了2003年,該系列叢書成為新聞學院“申博”的重要科研成果之一。
時至今日,《傳媒批判理論》還是南大新聞學院的同名課程的教材。
也是在2003年,出版僅幾個月的《傳媒批判理論》便被指認有抄襲行為。此書第八章和前一年出版的譯著《後現代轉向》中,數段文字完全一致。和《反美學》引起的爭議相似,此書最後的參考書目中沒有列出《後現代轉向》。
經《中國新聞週刊》記者查證,《傳媒批判理論》第八章涉嫌抄襲部分大約千字,為潘的2003級博士生龐非(化名)所做。事後,龐非在網上做了公開道歉。
龐非對《中國新聞週刊》解釋説,自己參加編寫了此書的三章內容,前兩章都在截稿前幾個月完成。後來有人臨時退出,他不得不接受了第八章的任務:“我記得只給了我兩個星期的時間,交兩萬多字,實在太緊。而前兩章我都寫了幾個月。”
當時,龐非正在報考潘知常的博士,面對如此緊張交稿的要求,“無法拒絕”。
“略同”風波起後,根據網上發佈的材料,除了龐非的第八章,《傳媒批判理論》中至少還有兩個章節存在疑點。
《國際新聞界》(2000年第4期)上發表了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教師陳陽的論文《符號學方法在大眾傳播中的應用》:
符號學受到的第一個批評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學的客觀檢驗,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這也是包括符號學在內的質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評的原因。符號學方法對量化研究也有批評:量化研究只能向我們提供數據,卻不能説明數據間的聯絡是什麼、數據的內涵是什麼,比如,“同意”某選項的受眾到底認同了什麼,就有賴於符號學深入分析。
第二個批評是符號學式解讀的任意性,無限擴大的解讀會把不合理的內容強加進符號學分析之下。由於符號學方法是由研究者個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號選擇的任意性,脫離符號産生的社會環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論聯絡實際分析框架照搬照用……
第三個批評認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號學以偏概全。符號學式的解讀是基於研究者自己的立場進行的,往往會忽略受眾的認知和觀點,換言之,研究者怎麼知道自己的觀點就是受眾的觀點呢?不同的人對同一現象有不同的看法,這正是複雜的社會生活,如果以研究者個人的理解作為所有受眾的理解,就是犯了簡單化的錯誤……突破其局限的解決之道就在於多種研究方法配合使用……兩種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層次和領域,互相補充,這也是其他傳播研究的絕好方法。
《傳媒批判理論》出版于2002年底。書中第五章,第255頁,有如下段落(該章節作者鄭麗(化名)也是潘的一名研究生):
結構主義-符號學分析的優勢在於文本分析或者受眾解讀。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評也在於此。因為,符號學方法是由研究者個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學的客觀檢驗,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因此,結構主義-符號學受到的第一個批評是符號學解讀的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個批評是,它們的分析脫離符號産生的社會環境,生硬地照搬理論框架;第三個批評則認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號學解讀是基於研究者自己的認知進行的,往往忽視受眾的立場和觀點,換言之,研究者怎麼知道自己的觀點就是受眾的觀點呢?不同的人對同一現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為受眾的理解,就是犯了簡單化的錯誤。
所以,對於結構主義-符號學不能認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決辦法只能在於:多種研究方法的配合。
後面這些文字還出現在潘知常的論文《批判的視境:傳媒作為世界──西方傳媒批判理論的四個世界》中,以及在2004年5月的《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上,題為《結構主義-符號學的闡釋:傳媒作為文本世界》,該文的結尾文字與上述一模一樣。此文的署名為“潘知常”、“林瑋”(潘的夫人,南大新聞學院副教授)和鄭麗。
潘知常曾在他的博客上辯解,《批判的視境》為其講義,只貼在了教學平臺上,從來沒有公開發表。但此説馬上被網友“揭發”,《批判的視境》曾拆散之後分投于傳播界核心期刊,上述由潘氏夫婦和研究生合作的論文即為其一。
“策劃”潘知常
2月26日前後,有關潘知常學風爭議的帖子被轉入南京大學的校園網“小百合”。當天下午即被頂上“小百合十大”。
除了潘知常的研究生,採訪所及的南大文科學生們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對潘知常的學風爭議素有耳聞。但由於從未看到結論性意見,傳聞出現了各種版本,莫衷一是。
根據目前中國大學的制度,校學術委員會是對教師和學生的學風問題進行鑒定、仲裁的最高機構,由各係科抽調知名教授組成。
南大社科處處長王明生對《中國新聞週刊》説,在有人舉報(往往還必須是實名)的情況下,學術委員會才會展開調查,並做出結論。這位負責人承認,曾在校園網絡,或從其他來源中知道,潘知常的學風存在爭議。不過由於沒有人舉報,學術委員會就沒有過問。
另一方面,潘知常在南大十餘年一直是明星教師,講課極受歡迎。“旁徵博引”是許多學生提到他時都會用的形容詞。據説整個南大,文科學生中沒有不知道潘知常的。而且,他是少有的、願意為本科生上課的名教授。
“潘老師口才極好,記憶力也是第一流的。他的擅長是從一點出發,發散出去。大量概念的提出,會讓你眼前一亮。上他的課,時間總是過得很快。尤其對於剛進大學的學生來説,潘知常太不一樣了。”一位學生對《中國新聞週刊》這樣形容潘。
在新聞傳播學院,也有教師對《中國新聞週刊》言之鑿鑿:“論學術能力,老潘肯定是名列前茅的。”
有學生説,這麼博學的一個老師,應該沒有必要去剽竊,學生之間也討論過,潘知常真的會去抄襲嗎?比較主流的意見是:管他呢,現在學術界這麼腐敗,他不抄別人也抄。那些抄得更厲害的呢,又有幾個受到過懲罰?
學生們説,大學裏經常有照本宣科讀死書的教授,用的還是20年前的講義,相比潘知常還差得遠。潘知常會用自己參與的社會事務,告訴學生怎麼樣做好一個策劃。
一位曾經和潘長期合作的學生告訴記者,他們進行的策劃,往往是為地方政府或社會單位進行公關宣傳而做的計劃。此類項目往往由學者研究後提出概念,列出詳細可行的策劃案,交給對方自己去落實執行。
一名學生介紹説,潘曾經擔任總策劃的一個項目,是連雲港市某區搞生態旅遊,邀請他籌劃如何包裝進行社會公關。潘在自己的學生中選擇了幾人,讓大家到旅遊區去免費遊玩幾天,只要求他們指出,最吸引自己的點是什麼。潘據此進行梳理,列出可以包裝為“生態旅遊”的景點。
一位學生對《中國新聞週刊》記者説,潘除了經常請大家吃飯,報銷一些車票以外,他們全都是義務勞動。至於潘從此中的受益,她透露至少是五位數。學生們從中得到的收穫,是打開了視角,知道怎樣做一個策劃。而這些,在課堂裏肯定學不到。
學生們説,潘知常永遠很忙,做項目,講學,飛來飛去,報紙電視上出鏡率頗高。在新聞學院,無論是校內由國家經費支付的科研項目,還是校外的社會資金(往往也來自財政)向專家要求的點子,潘都是項目最多的老師之一。所以,潘知常也是學院裏最富的教授之一。
學生非常遺憾的是,此類項目往往在紙面上做完了也就結束,很少能付諸現實。
誰沒有罪?
身兼教學、科研和社會事務,潘知常的精力怎麼能勝任?潘的幾位學生説他們也有這樣的疑惑。據説,潘非常勤奮,往往半夜3點以後才睡,早上6點就起來。
時至今日,面對網上的揭發材料,潘的弟子們仍然認為,屬於“失察”居多,“惡意剽竊”的少──看看潘知常的日程表就會明白,他分身乏術。
另一位老南大人也對《中國新聞週刊》説,潘是個悲劇,有他錯不可赦的一面,但是那些在暗處的人也不見得高尚:“當年潘知常年紀輕輕,一個外來副教授到中文系,董健分了教授的兩室一廳房子給他。那些還住在筒子樓裏的教授、副教授會怎麼想?之後又會怎麼做?老潘為什麼不停地動用自我炒作、政治攻勢這些辦法?難道都是他一個人的罪過嗎?”
潘的弟子中,龐非現在是最為消極的。他對《中國新聞週刊》説,由於被揭露的抄襲事件,他的學術夢已經完全破滅:“不是我為自己辯解,相對於現在整個學術大環境,那點事真不算什麼。可命運就是跟我們開了一個大玩笑。”
龐非現在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他用《聖經》中基督和妓女的故事對《中國新聞週刊》説:“那些快意恩仇的,我就想説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拿第一塊石頭打她吧’。” ★
近年來發生在高校的論文作弊案
王銘銘剽竊案
2002年1月10日,上海的《社會科學報》刊登了《北大博導剽竊,叫人如何不失望》一文,文章直指王銘銘于1998年出版的《想象的異邦》一書涉嫌剽竊。後來北大的調查顯示,在王銘銘所著此書中有約10萬字的內容與美國人類學家哈維蘭的《當代人類學》(中譯本)一模一樣。
處理:北大撤銷了王銘銘包括北大民俗學研究中心主任、北大社會學系學術委員會委員、北大人類學教研室主任在內的全部學術職務。
黃宗英剽竊案
2004 1月2日,學術批評網上登出一個帖子《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襲之作──評北京大學英文係副教授黃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滅的詩魂〉》。認為該書大量剽竊英國作家彼得?阿克羅伊德所著《艾略特傳》。北大外語學院學術小組調查後認為:根據《美國語文學會研究論文寫作指南》對剽竊行為的定義,黃宗英的《艾》書剽竊部分佔到全書的74%。
處理:北大外語學院認為黃的抄襲行為嚴重,黃宗英被院方正式解聘。
胡興榮抄襲案
2005年12月14日,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張志安在網上發表了《學術打假:〈中國傳媒業呼喚權威型經理人〉一文是否存在嚴重抄襲?》的文章,指出汕頭大學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胡興榮發表在香港《中國傳媒報告》2004年第2期的文章《中國傳媒業呼喚權威型經理人》一文“嚴重抄襲”了自己的《傳媒職業經理人初探》一文。
因被原作者指責嚴重抄襲,胡興榮在“中華傳媒網”上發佈了向張志安道歉的帖子,汕頭大學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接受了教授胡興榮主動提出的辭職請求。
沈履偉剽竊案
2005年11月17日,天津外國語學院副教授沈履偉《求是集》涉嫌剽竊河南大學周寶珠教授1982年在《宋史研究論文集》中發表的《略論呂惠卿》論文一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三庭再次開庭。法庭向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出示了司法鑒定書,認定涉嫌剽竊文章《呂惠卿論》原始書稿上的四字標題是沈履偉親筆所寫。此前,周認為自己的論文被沈改題為《呂》文,並在內文一字不改的情況下收錄入沈履偉2003年出版的個人論文集《求是集》中。
處理: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沈履偉屬學術剽竊,天津外國語學院解除沈履偉的教授職務,並給予其記大過處分。
近來發生在高校中的論文作弊或是抄襲案件不少,這裡列出的,僅是部分已做了結論或處理的案件。
“學風建設委員會”絕非擺設
──訪教育部社會科學司副司長袁振國
★ 本刊記者/黃艾禾 ☆/韓旭
學界的學風問題成為媒體近來議論的一個熱點。3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長袁振國就此問題接受本刊記者專訪。袁振國表示:“針對學界出現的諸多學風問題,教育部籌備了諸多時日的‘學風建設委員會’即將正式成立。”
中國新聞週刊:教育部在2月透露正醞釀成立“學風建設委員會”等機構,以有效治理高校出現的“學術抄襲”和“學術造假”問題。這是針對現在媒體報道比較多的學術腐敗問題的一種措施嗎?
袁振國:學風不正,學術不端的情況確實是存在的,或者可以説是一種學術“失范”。這裡的原因比較複雜。教育部歷來對此問題非常重視。2004年教育部成立了有99位學者組成的“社會科學委員會”,在該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後,公佈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被稱為“中國第一部學術憲法”。
但是《規範》的公佈還只是學風建設的一個重要步驟,還要採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比如出現了不遵守學術規範的情況,怎麼處理?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不遵守規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學術規範了解不夠,意識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這就要加大教育和宣傳的力度;另一種情況是明知故犯。不肯做艱苦的工作,投機取巧,嚴重的甚至捏造事實,編造數據。這種情況光靠講道理已經解決不了,就要採取一些措施。
要有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辦法,以及相應的評審制度和監督制度。這就需要有專人出來做這個事情。如果由行政部門來做的話,有很多方面會不太好操作。
我們一直鼓勵各學校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但是光有學校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有一個指導性機構來協調這些問題。這就是醞釀成立“學風建設委員會”的初衷。
中國新聞週刊:具體來説,“學風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袁振國:委員會有四項主要工作:一是根據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擬定懲處學術不端的行為準則與制度細則;二是總結高校學風建設的經驗,樹立正面典型;三是針對學術不端行為,選擇典型事例,通過組織調研,專家鑒定,召開聽證會等方法,提出研究諮詢意見或建議,也就是抓反面的典型;四是受教育部社科委委託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中國新聞週刊:這個委員會有多大的權力?
袁振國:這個委員會對於事實裁定沒有法律的權力,它實際上是一種學術自律、道德自律的組織。但在國際上這種行業協會是有很高的威望的。比如説律師委員會,它可以裁定取消律師資格,權威性很高;學風建設委員會可以發表聲明,表明自己的觀點或立場。如果誰的學術成果被認定為剽竊或造假的話,我想他就很難在學校呆下去了。學風建設委員會通過它的工作樹立起威望。從這個角度説,它絕不是一個擺設。
中國新聞週刊:什麼樣的人能成為學風建設委員會的成員?他們是以怎樣的方式産生出來?
袁振國:對委員會成員的要求有四條: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理論修養;熟悉國家相關的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為人正派並且熱心於學風建設工作。
現在的人選基本是由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和各高校來推薦,預計將來會由25人組成,爭取儘快成立。委員會所有的人都是兼職,這25個人會經常研究討論問題,真正工作起來後肯定要發動和借用各學校的力量。到那時會根據情況,組成各種臨時的工作小組。
這項工作,其實是一項很繁瑣、公益性的甚至是得罪人的工作。
中國新聞週刊:如果是出現了有某所高校被指有學風不端的問題,這個委員會會怎麼工作呢?
袁振國:這裡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受某個部門比如某個學校的委託,由學風建設委員會來調查;還有一個就是有些時候學校不願意把問題暴露出來,但學風建設委員會認為有必要介入,這時學風建設委員會受教育部或者社科委的委託來調查這些事情。
調查完後會做出一個判斷,也會有一個建議,但是這個判斷或建議沒有法律效應。所以它的威信是通過它工作的水平、公正性樹立起來的。
中國新聞週刊:現在有專家指出,目前高校對研究生學習期間和教師評職稱的論文數量要求,也在客觀上促成了論文造假或學術腐敗的産生,教育部對這方面有什麼考慮嗎?
袁振國:據我所知,教育部並沒有文件規定過研究生學習期間要發表多少篇論文,這是各學校根據自己的培養目標和對學術能力檢測的理解規定的。學校對在這方面的要求一般也是公開的。考生在報考這些學校的時候可以做些了解,進行選擇。這樣的要求可以討論,但把這樣的要求作為學術造假、學術不端的理由,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
責編: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