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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你玩的醫藥廣告近乎謀財害命

 

CCTV.com  2009年02月24日 16: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林琳

  近日,有關演員化身“專家”出演醫藥廣告,並在多個廣告中扮演不同專家的事件經網友曝光後,成為多家媒體關注的熱點。2月10日《中國青年報》的報道進一步揭示了虛假醫藥廣告選明星專家的內幕,及其背後的利益鏈條。

  商業廣告是商家宣傳其産品的常用手段,也是消費者獲得信息的重要途徑。為了銷售長“紅”,在廣告中用些溢美之詞、搞個現身説法,不足為奇,但如此包裝是否也該有個分寸和底線?

  我們看電視劇,知道很多劇目都在片頭明確寫著“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以提醒廣大觀眾“戲説”而已,切勿信以為真,混淆視聽。我們看魔術,儘管會為諸如大變活人、讀心術驚嘆不已,但深知魔術終究是戲法,娛樂而已。那麼,商業廣告是否也可以“戲説”和“耍把戲”呢?

  從《廣告法》的規定來看,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可見,真實性是對廣告的基本要求,違背了這個前提便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懲處。具體到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法律的規定更為嚴格,比如,不得含有説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內容,不得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等等。可見,即使是真專家也不能出來賣藥,何況是些假冒的“專家”?

  若沒有此次網友的揭露,善良的觀眾怎會想到那些看起來白髮如絲、溫文爾雅、標明了頭銜和身份的“專家”竟是些騙子,公然地在電視上“逗你玩”呢!嚴重的是,這種“專家”證言式的廣告並不是個案,很多電視臺都有播放,且醫藥廣告居多。

  任何商業廣告的目的都是引誘消費者去購買和使用,而一旦購買便意味著將對消費者的衣食住用行産生影響。從這個意義上來説,虛假廣告尤其是虛假醫藥廣告,無異於謀財害命。

  想追問的是,一些虛假廣告的技術含量並不高,打個電話到其標明的醫院、科研院所一問便知究竟有沒有所謂的“張教授”、“李教授”,何以要靠網友費盡心思找證據來揭露呢?虛假醫藥廣告每天都在大張旗鼓地播放,負有審查、監管之責的部門就沒考慮過核實其真實性嗎?

  長此以往,廣告的作用、商家的信譽、電視臺的形象都會大打折扣。而這種信任危機足以使廣告成為另一種形式的魔術和戲法,最終淪為商家自娛自樂的東西。

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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